院长的话
曹伟彤院长
喜爱妥拉
从伦理学到伦理学
今年9月12至16日,我在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教授神学博士班,在基督教伦理学的研讨会上,我带领学生研读各种伦理学的主要著述,包括哲学伦理、李曼(Paul Lehmann)和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等人的脉络伦理,以及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的品格伦理等等。学生非常优秀,又十分勤力,叫我喜上眉梢,十分惬意。他们每天要上课八小时,却毫无怨言,还孜孜不倦地用心备课,阅读文本,交流讨论。
坐在金陵协和神学院的课室内,不期然勾起许多回忆,想到神奇妙的引领。 1999年,我当时在美国一所大学任教。那年5月,我应香港一些神学院和基督教机构的邀请,回香港演讲。我其中一个演讲论题是「潘霍华的责任伦理」。其后,我接受了该研究机构的邀请,专注从事国内大学的学术交流和教研工作。这期间,我认识了一些大学教授,转眼间已二十四年,如今又与他们在金陵相见,一同见证彼此的成长,情意盎然。
2000年,我辗转返回母校香港浸信会神学院任教,主要教授我的本科专业系统神学。可是,由于神学院有迫切的需要,我就临时顶替负责基督教伦理学的教学工作。虽然我念博士课程时,曾修读基督教伦理学,也通过了伦理学的综合考核(comprehensive examination),但伦理学始终不是我的专业,故当时教得战战兢兢。不过,我因此接触了有关品格伦理的著述,获益良多。 2001年,万料不到,我竟获委任为教务长,突然担起教务工作,这是我从没有想过的。过往我只是一名牧师和学者,没有太多管理经验,要处理行政工作,可谓捉襟见肘;但伦理学的睿见,却成为我领导工作和处理行政事宜的重要资源。
很奇妙,经过了二十三年的岁月,今年9月14日早上于金陵的课室内,我又跟学生一同阅读潘霍华、侯活士等人的著述,进一步深化我以前对责任伦理的研究。那刻脑海浮现二十多年前的图画,心里涌起无限感激之情。感谢神这一路上的带领!
具神学智慧的实践神学
除了感谢神奇妙的恩典,我也感谢「浸神」两位副院长!他们愿意付出,与我分工,承担神学院内部的领导工作,让我可更专心地向外连系及筹款,也可更多思想神学教育的方向,并在本院、教会及国内的神学院和大学多作教研工作,建立适切教会的实践神学。
其实,这些部署也跟新教研大楼的落成,相互关连。我憧憬将来新大楼举行各类型大大小小的学术会议。我们在那里祷告、讨论、思考、辩论、交流,领受更多从神而来的智慧,打造具有神学智慧的实践神学。
义人如溪旁树木?
这段日子,诗篇第一篇常常出现在我脑海。我也在不同的教会、神学院宣讲诗篇第一篇的信息。其中一章3节尤为刻骨铭心:「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诗人在诗篇第一篇描绘树的生命,谈及义人如同栽在溪水旁的树木,获取成长所需的养分,叶子绝不枯萎,并且硕果累累。无论他做什么,尽都顺利。
或许,有些人质疑诗人的说法。因为现实的情况是:冲突频生,战争频仍,四周充斥虚言妄语和假见证,还有面临解体的信仰群体。社会上,我们看到正直的人步履蹒跚、被击倒,被人的舌头非人化、妖魔化。忠诚的人看似一棵摇摇欲坠、快要倒塌的树,并不坚固。那些无视神教导的人,却兴旺发达。如此看来,诗篇第一篇谈论的「义人昌盛、恶人灭亡」的世界,好像并不是这个世界。
有福的义人:喜爱妥拉
可是,当我们细心默想诗篇第一篇,就会发现经文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将人区分为公义或不公义的,好分配奖赏或施予惩罚,而是教我们如何生活。诗篇指出遵行耶和华律法的重要性:「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一2)「律法」(Torah,音译「妥拉」)可以泛指整本圣经,或圣经的解释和教导。圣经的教导是关于神的旨意,教人如何与造物主和受造物保持和好/ 正确的关系。义人日夜「思想」(hagad)神的律法,低声喃喃地反复细读,沉思反省,为要寻求、洞察、理解神对我们生活的指导。最终神的律法铭刻在义人心上,这样的人是「有福」的。
「有福」(ashrei)是指一种喜乐的属灵状况,那是生活中更深层次的喜乐,是一种将自己生命扎根于神的生命,因而在灵性上生发的愉悦和满足。这不是偶发的状态,而是源于人与神的属灵关系。这不受事情的成败得失所左右,也不取决于外在的事物。因为这不是指人因外在环境顺利而愉悦地生活,不是指享受外在的成功,也不是指生活上的感官享受。
有福的义人:不与罪人同伙
从反面来说,义人「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恶人」、「罪人」、「亵慢人」基本上是同义词,但最后一个词「亵慢人」专指那些人不仅拒绝神的律法,还戏弄那些遵守神律法的人。
「恶人」(reshaim)是指那些在法庭上被判「有罪」的人,他们没有达到律法的标准,故被宣判为「有罪」。 「罪人」(hattaim)这词强调有犯罪倾向之人的错误。这些人不仅作出一些邪恶的行为,而且过着受罪恶支配的生活。 「亵慢人」(lesim)描述那些人嘲弄和蔑视正确生活的人。他们贬低那些追求正义的人,拒绝别人的指导和纠正(箴九7、8,十三1,十五12)。他们蔑视他人,激起愤怒和冲突,并且结党嘲讽那些走在正义路上的义人(箴二十二10,二十九8)。他们嘲笑那些坚守神教训的人,以戏弄为乐(箴一22)。这些人将混乱、不公正、贪婪、诽谤带入信仰的群体。
义人与恶人的道路
相比之下,有福的义人不与罪人同行,不与恶人同站,不与亵慢人同坐。他们既保持礼貌和真诚,又持守合乎义的关系原则去爱神、爱人。他们像树扎根于神的律法,在人生的风雨中屹立不倒,茁壮成长。
诗篇承诺:风要吹走邪恶。邪恶要像空谷壳一样被神的风吹走。恶人就像糠秕,要被风吹散。 「被风吹散」意味着要受审判。是的,那些沉浸在律法(妥拉)的人,最终能免于恶的毒害。喜爱学习妥拉的人,不仅他们的心被妥拉占据,整个人也被妥拉滋养和塑造,以致他们的脚能够坚定地行走人生的道路。
扎根于妥拉:一生的选择
这段日子,树的生命这幅图像深深印记心中。我深愿自己和跟随神的人都是有神的故事的树,牢牢扎根于神的妥拉。这意味着我们要依靠圣灵,有意识地选择──选择扎根于妥拉。这需要我们一次又一次刻意地选择。不只是一次选择,也不只是一次转化,而是一百万次的选择和转化。正如鲁益师(CS Lewis)说:
你每次选择,就将你的核心部分,即你作选择的部分,变得与以前略有不同。从整个人生来看,随着你无数的选择,你一辈子都在逐渐转变这个核心,或成为如天堂般的受造物,或成为如地狱般的受造物:要么成为一个与神、与其他受造物、与自己和好和睦的受造物,要么成为另一种受造物,陷入战争和仇恨的状态,敌对神,敌对其他受造物,敌对自己。成为前者就如天堂般美好,是喜乐、平安、知识、力量。成为后者就意味着疯狂、恐惧、愚昧、愤怒、无能、永远孤独。我们各人每时每刻都朝着其中一种状态前进。
简单来说,生命扎根于妥拉是一生的选择,也是品格建立的旅程。妥拉塑造人的生命,使人孕育出各样美好的品格。品格是生命持续的厘定方向(orientation),是人在圣灵中不断选择扎根于圣言而形成的。圣灵是风,不仅可吹走邪恶,也住在我们里面,叫我们结出生命的果子。圣灵的果实是这世界上美好的东西。圣灵净化、更新、宽恕我们,使我们的信心更加坚强、更加成熟,结出生命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
愿神的灵在我们里面,使我们结出丰富的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棵树,栽在溪旁,活在灵风中。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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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的翻译,参CS Lewis, Mere Christianity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96), 87。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