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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育硕士

入学资格

  1. 清楚蒙召及决志作全职传道者;
  2. 受浸加入教会三年或以上,并在教会有稳定的事奉;
  3. 持有本院认可的大学、学院或神学学位或同等学历。

修读期限

学员须以三年全时间,或不多于七年部分时间修毕课程

课程结构

课程要求97学分(核心70学分+ 主修22学分+ 选修5学分)

备注

  1. 在一般情况下,本院只接受在职教牧同工及全时间基督教机构工作者以部份时间形式修读本课程;
  2. 凡未具本院认可的神学学位的部份时间学员,必须至少于本院全时间就读一年方可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