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章辑录:神怎样用我一生?

體驗營有兩次有力的信息分享,先後是第一晚的「短講」和第二天的「早會」。

林國彬院牧

經文:撒母耳記上十六1-13

林牧師透過撒母耳膏立大衞的故事,與營友一起思索神怎樣看人,並怎樣主動揀選合祂心意的僕人。他先後講解1至5節及6至10節兩個段落,從經文中分析「厭棄」和「揀選」這兩個對立的主題,接著指出「看」是第二段落的另一主題。下文略去講章前部分,由第三主題「看」開始輯錄,直至結尾。

  「看」是撒母耳記上十六章6至10節的另一個主題。第6節記載「撒母耳看見以利押」;第7節記載「不要看(原文不是同一個字)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看」在這兩節一共出現四次(不計算和合本聖經在第7節所譯的第一個「看」字),是一個重要的字。還有一個「看」字是在第1節:「……預定一個作王的。」「預定」原文是「看」。神「看見」我們是怎樣的人,「看見」我們將會成為怎樣的人。

  在第6節,撒母耳看見以利押,便說必定是他。為何撒母耳那麼肯定呢?很可能因為以利押身材高大,而當時的王須帥領以色列人出征。你看見嗎?就連撒母耳也以為一定是這樣,但結果不是。你會否也這樣想:傳道人一定是這樣,一定是那樣的。有時我們輕看自己,以為傳道人一定是這樣的,所以我一定不是;或者有時自視過高,以為傳道人一定是那樣的,所以我便是。不一定的!最重要是神揀選你、呼召你。我們經常說「不要看人」,這不無道理,但你若細讀此段經文,這樣說才正確:要看人,因神也看人,只是我們不要像人看人那樣。重點在於怎樣看人,聖經清楚地寫著:「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神用我用你,因為神揀選我揀選你,因為神要揀選新一代的僕人。為何祂要選你呢?一定因為祂看上你一些東西。有趣的是我們不知道祂看上甚麼,總之祂看上的與一般人不同。所以在第1節祂說:「我在耶西的兒子中,看見一個作王的。」神怎樣看你呢?

  你們來到這個神學生生活體驗營,可能正積極考慮全職事奉。浸信會相信信徒皆祭司,每一個信徒都該事奉神,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我們不一定要當傳道人,但神會按祂的心意呼召人承擔傳道的職事。今日,神怎樣看你呢?

  接續是11和12節。我們看到這個最小的兒子是被忽略的。即使已說明要叫所有兒子來,但偏偏仍沒有叫他,這可能因為他年幼或其他原因,總之沒想起他。你會否也這樣:想也沒想過自己會作傳道人?

  第12節很有趣,一開始便描述這個小兒子「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與第7節「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的說法似有不同。撒母耳記上九章2節描述掃羅「俊美」時,也是用同一個詞,可見掃羅是高大且俊美。神揀選你是因為神看到你有些特點,這特點是沒人知道的。後來經文似乎暗示大衞身材較矮小,但大衞和掃羅有一共通之處:俊美。掃羅是高大且俊美,耶西這位兒子卻是俊美加上其他,至於其他是甚麼呢?這裡沒提及。

  最後一節是13節。撒母耳記上到這裡才首次提到大衞的名字。此處不可忽略的是耶和華的靈。在這天開始,「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衞」,而第14節則描述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與第13節成為強烈對比。

  我們可以理解「用我一生」為「我怎樣用我一生」,好像馬可福音所記的婦人一樣,在逾越節前打破玉瓶,將香膏倒在耶穌身上,把一生最重要、最重視的用在耶穌身上。這就是我怎樣用我一生最珍貴的東西。「用我一生」亦可以理解為「神怎樣用我一生」。撒母耳記這段經文自始至終都是由神主動的,大衞之所以可能作下一代的領袖,是因為耶和華的靈在他身上。「用我一生」就是神用我一生。

  如果你是大衞,你會怎樣?經文說這第八名兒子是放羊的,他三名兄長是打仗的。但正因為他是放羊的,他下次出場時可以戰勝巨人歌利亞,這我們想也沒想過。第十七章描述在河邊挑了五塊光滑石子、沒穿盔甲沒帶兵器的大衞如何戰勝沙場。神用我一生,是因為我們之前「牧羊」,而接下來正可以為神所用。

  大衞「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這是優點還是缺點呢?很多事情都是中性的,優劣取決於人的觀點與角度。在第十七章42節,非利士人藐視大衞,卻正因為他年輕,面色光紅,容貌俊美。耶和華既揀選我們,一定會看上我們一些地方,但這些地方未必是別人看上的。重點是神用你,而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大衞只是開始,接著還有很漫長的過程,因為「用我一生」是很漫長的。神對大衞的揀選載於撒母耳記上十六章,到撒母耳記下五章,大衞才終於作猶大和以色列的王。神用大衞一生,雖然他的一生也有缺點。

  總括而言,有些傳道者或會犯罪跌倒,以致被神厭棄,又或這一代的傳道者難免有他們的限制和不足,神有需要興起另一代的傳道者。新一代的傳道者會是你嗎?神會否看上你一些特點,而那些特點甚至是你自己也不知道的?「用我一生」既是「我怎樣用我一生」,也是「神怎樣用我一生」。神才是主角,祂會怎樣看你、怎樣用你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