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做大儿子

葉遠昌

道学硕士三年级

經文︰路十五1-32(參考經文︰路十六14)

從「失」的角度看

  如果有一日你外出時發覺手機不知所蹤,你有何反應?糟糕!你一定會四處搜尋,就算遲到也要找到它!書檯?電腦檯?再去睡房、廚房,最後要用家裡的電話打手機的號碼,若聽到某處有鈴聲就鬆一口氣,若沒有鈴聲就糟透了!

  剛才我們已讀過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經文記載有些人失去東西:3至7節說有人失了一百隻羊的其中一隻;8至10節說有婦人失了十塊錢中的一塊;11節之後有父親失了兩個兒子之中的小兒子。我們往往只記得浪子的比喻,但若細閱整章經文,會發覺它是環繞一個主題:失去東西。所以這是一個關於「失」的比喻,今日我會從「失」這角度去看整段經文。

  首先,耶穌在這裡講了多少個比喻?有人失了羊、有婦人失了錢、有父親的兒子走了,這裡講了三個比喻?兩個?一個?一個是對的,是一個比喻,不是三個。如果看英文聖經譯本會比較清楚,第3節「耶穌就用比喻說」,在NRSV聖經是:“So he told them this parable…”,留意this代表一個、parable是單數,所以這裡只有一個比喻。

  你會發覺第一、二個故事比較短,內容、情節、結果都一樣,聽眾聽了腦中會出現尋找失物的格式。第一個故事是:「一個人失了一隻羊、去找、找著了、請朋友鄰舍來一同歡喜」;第二個故事是:「一個婦人失了一塊錢、去找、找著了、請朋友鄰舍來一同歡喜」;第三個故事明顯有點不同:「一個父親失了一個兒子」,下一步應該怎樣呀?「去找、找著了」?但這父親沒有去找,卻是兒子痛改前非,回到家裡。結局又是否「請朋友鄰舍來一同歡喜」呢?結局有點相似,當小兒子回家,父親開心極了,給他很多東西,恢復他兒子的名分,還劏了肥牛犢,要與家人一同歡喜。不過卻出現了大兒子這另一角色,他很不開心,不想進去慶祝,這使故事的結局很奇特,跟前兩個故事不大合拍。

父親失去的是大兒子

  怎會這樣?其實這正是此比喻最精彩的地方!平時我們看第三個故事會集中看小兒子,因為講述他的經文最長,他生命的改變又最感人,不過如果從「失」的角度去看,就會出現另一個更重要的人物,大家可猜到是誰?……大兒子!很簡單,從第一、二個故事我們知道「失」的定義是:物主去找的,就是「失」的東西。那人失了一隻羊,就去找這隻羊;婦人失了一塊錢,就去找這塊錢;小兒子走了,父親有沒有去找?沒有,所以他不是「失」的東西。父親去找誰?大兒子。第28節記載:「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可見在第三個故事裡,大兒子才是「失」的東西,也是全個比喻的核心人物。小兒子的一段雖然較長,不過是交代大兒子為何成為父親失去的東西。前兩個故事的失羊、失錢,可說是平常的事,不用交代原因,但失去一個人卻很不同,一個人怎樣會失去呢?有需要交代原因。如果父親不去「勸他」、不去「找他」,很快便會失去大兒子;這裡說的「失」是指「失去關係」。

金錢與關係孰輕孰重?

  大兒子有機會失去,因為他不明白父親的心意,他看小兒子回來,與父親的看法很不同。他帶著審判的眼光,認為不應不追究弟弟的過錯,認為父親不應對弟弟比自己更好!他為父親努力付出,但父親從沒有給自己獎勵,別說劏牛,就連宰羊也未試過。他生氣,覺得不公平、不合理。但留意從大兒子的說話之中,看不見他著重與弟弟的關係,只用錢來衡量一切:弟弟吞盡了父親的家產;父親沒有為自己宰過牛羊!在他心中錢財比關係更重要。父親呢?他與大兒子成為對比,他一點都不計較,他看關係比錢財更重要﹗

  一件物品何時最有價值呢?新買的時候?一隻二百元的小狗何以兩年後可以升值一百倍?我一個舊同事用二百元買了一隻狗,兩年後小狗走失了,他們夫婦很捨不得,到處張貼尋狗啟示,報酬是二萬元。原來一件物品最有價值是它失去的時候,或許當一樣東西失去時,你才發覺它對你的價值多大。二百元的小狗何故值二萬元?多出來的「一萬九千八」是甚麼?是「關係」!

  人與狗的關係可以值「一萬九千八」,人與人的「關係」更難以計算價值。手機不見了,可以再買,但家人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就沒有東西可以代替。當親人患病離世,有再多的金錢也沒用;當一段婚姻要破裂,亦不是金錢可以挽回。關係須要珍惜,到失去時才補救,恐怕已太遲了。故事中的父親看關係比錢財更重要,所以他動了慈心,接納小兒子歸家。父親對大兒子同樣有慈心,他知道大兒子生氣,便出去找他,勸他︰「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父親想大兒子知道,他其實既有父親又有錢,已很足夠。弟弟呢?他沒父親也沒錢,難道牛羊真比弟弟更重要?金錢與關係,那一樣重要呢?若大兒子不能調正角度,他是不會明白父親的心意。

法利賽人貪愛錢財

  我們要問:耶穌為何要講這個故事?耶穌向誰講呢?1至2節說:「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法利賽人和文士議論耶穌,認為他不應接待一班這樣差勁的人,還與他們吃飯。他們看稅吏和罪人是不該饒恕的,這像不像大兒子的感受,覺得小兒子壞透了,敗了父親的家產,父親不應接納他?法利賽人也介意耶穌與罪人吃飯——又是吃飯,像不像父親為小兒子預備的筵席?法利賽人和文士不願與罪人吃飯,跟大兒子不肯進去吃飯慶祝是一模一樣!

  很明顯,這個比喻是耶穌聽了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說話而作出回應,大兒子的角色就是法利賽人,父親去找大兒子所講的一番說話,正是耶穌要向這班人說的:「關係是最重要。」神著重與人的關係,他愛所有屬祂的人,包括他們眼中的罪人,就像父親愛小兒子一樣。

  法利賽人聽了明白嗎?要看後一點,十六章14節記載:「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他們嗤笑耶穌,可見是聽不明白。這裡有很特別的形容: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我們平時認識的法利賽人是宗教領袖、死守律法、攻擊耶穌,原來他們也是貪錢的人;作者刻意寫這一句,是要指出他們不著重關係是因為貪錢。一個很著重錢的人,他的心就被錢塞住,看不見親情。新聞報道有些兒女不想供養父母,帶了他們入住老人院便不再回頭;又有富豪家族為了爭家產而打官司。原來金錢足以蒙蔽一個人的心。

  香港是高消費的社會,大家把錢看得好緊要。弟兄姊妹,我們都要小心,如果我們內心充塞了金錢、物慾、想擁有很多東西,就會迷失,以為人生最緊要是「搵錢」、享受,令我們忽略與身邊人的關係,而且看不清楚神的心意。

我們對失喪者的愛又如何呢?

  從這個比喻,我們看見神的心意不僅在於家庭,不僅著重父子、兄弟的關係,更著重神與人的關係!十五章7節:「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試想想,你對神愛世人的心有沒有模糊了?我們的生活都很忙,被功課、工作、開會、教會事奉、弟兄姊妹所填滿,我們很容易會忽略了未信主的朋友,沒有努力向他們傳福音。很多人一生沒有機會聽福音,不少落後地區的人生活貧窮,缺水缺食物,他們的生命好像不及一隻二百元的狗那樣矜貴。他們根本不知有一位愛他們的神,不知有永恆的天家可以歸去。當看到一頭狗流落街頭,你尚且會同情他,想幫他找回主人;那些不認識主耶穌的人,他們的生命都是迷失和沒有方向的,你會否體恤他們景況,渴望幫助他們尋找生命的主呢?

  香港曾有一些懷疑拐帶學童的案件,如果你的兒子被人拐了,要用一百萬去贖,可能你會肯付錢,因為你愛他。神愛世人,你知不知神願意用多大代價來救贖我們?一百萬、一千萬?怎止這樣的代價?神以祂的無價之寶——不是傾倒金錢,而是以耶穌的生命作為我們的贖價,將我們從魔鬼手中救贖回來。神的愛,是這樣「豁出去」,祂為拯救人的靈魂願意付出一切,我們對失喪者的愛又如何呢?我們當然不能完全與耶穌一樣,但我們有沒有自私、有沒有保留呢?會否有時也想顧自己多一點?

我們的人生故事也未有結局

  「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關係比金錢更重要,因為關係延續到天上的永恆。我們已經信主,將來可在天家相聚,因為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延續到永恆。可是,金錢呢?金錢的價值只限於地上。不過,若我們懂得運用金錢去幫助別人認識耶穌,令他們與神有永恆的關係,這就是最有價值的投資,用得最合神心意

  香港有一家教會投入一種很特別的事工,他們每月有一晚在一間意大利餐廳招待一些基層家庭吃免費晚餐,在當晚還安排見證和福音分享。這餐廳頗有特色,大約有20個座位,晚餐每位百多元,對基層家庭很吸引,所以每次都滿座。原來教會不用付餐費,是餐廳的老闆娘承擔支出,招待、食物都跟平時一樣,只是分文不收。餐廳的生意雖然不易經營,但老闆娘願意以這方式付出,希望幫助基層接觸福音。我感到她像在砌一幅拼圖,一個月接觸20個基層人士,就砌了20塊,一年便240塊,五年就是1,200塊。砌圖上出現一幅美麗的圖畫:耶穌與一班低下階層的人坐下一起吃飯,與他們細談天國的道理。

  比喻中的父親最後是否找著大兒子呢?答案是「未知」。如果大兒子聽了父親的說話,仍然固執己見,不明白「永恆的關係比金錢更重要」,他就真的會失去。我們的人生故事也未有結局,我們會不會也畫出一幅美麗的圖畫?結局視乎我們怎樣回應神。希望我們「不要做大兒子」,求神讓我們看見,外面的世界「通街」都是小兒子,有些「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有些「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放眼世界,每個角落都有小兒子,求神讓我們「動了慈心」,願意付出更多,幫助更多小兒子回到神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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