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明白神对我生命的旨意?
黄福光
旧约教授寻求神对自己生命的旨意,是许多基督徒的关注。在这篇文章,我想讨论弗里森(Gary Friesen)在其著作《作决定与神的旨意》(Decision Making and the Will of God)提出的方法──「智慧之道」(The Way of Wisdom)。1 以下的分享整合了他的思考与笔者对圣经的理解。对这方法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详细参阅他的著作。
何谓神的旨意?
首先,何谓神的旨意?这问题有三个可能的答案:(1)神的主权旨意(soverign will)。这是指祂对世上发生之一切事物的计划。例如,「救赎历史」就是神对人类主权旨意的一部分。 (2)神的道德旨意。这是指神在圣经中启示的命令,以及人类应当如何相信和生活。在圣经中大部分的例子中,神的旨意都是指祂的道德旨意。 (3)神对每个人的个别旨意。这是我们不能单单阅读圣经就能知晓的事。
「一点」理论
当大部分基督徒说,他们想明白神对自己生命的旨意,他们都是指上述的第三个意思。根据传统的观点,正确的决定是「一点」(dot);换言之,只有一个选择才是正确的选择。假如错过了那个选择,我们就错过神对我们生命最理想的旨意。譬如,如果亚伯拉罕没有从哈兰前往迦南,便会错过神对他生命的完美旨意。今天,如果我们没有与「命中注定的那一位」结婚,或选「错」了职业,那就错过了神对我们生命的奇妙计划。
这个看法有数个问题。第一,即使在圣经里,也只有少数人是按这个意义蒙召跟从神。例如,在以赛亚、耶利米和以西结的年代,虽然有许多敬畏神的人,但只有这几个人蒙召作先知。所以,我们应该审慎,不要把他们个别的经验套用在普遍信徒身上。第二,即使是那些蒙神特别选召的人,也没有证据显示,他们生命的每一个范畴都受到神的命令管束。据我们所知,神给予他们的具体吩咐,只是与事奉有关。举例说,神没有指示亚伯拉罕怎样从哈兰前往迦南,也没有告诉约书亚应与谁结婚。
从较实际的层面说,根本没有人采用所谓的「一点」理论来做日常生活的决定。如果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寻求神对我们生活大小事情的旨意——神要我们吃什么午餐,穿什么衣服上班,或是否要我们带伞子出门——我们不用数小时便会宣告放弃。再者,对于这些决定,大多数都难以辩称某个选择是神的旨意,另一个则不是。例如,我们能否诚然相信神对我们吃午餐的旨意,是吃鸡饭而不是薄饼呢?更有什者,这种理论可能容让不成熟的信徒以「神叫我如此行」来合理化不智的决定。这是一枚以属灵理由合理化一切的核子弹;一切反对都在这宣告面前歼灭净尽。同样,有些信徒可能会任由环境或际遇来支配他们的决定,认为自己是「放置羊毛于禾场上」(士六36-40)。这容让一些人以环境际遇为隐身斗篷,逃避承担作个人决定的责任。
神的道德旨意
根据弗里森,神的道德旨意才应该是我们的首要考虑。若圣经禁止某事,那事就不是一个选项了。他引用创世记二章16至17节为例子。经文指出,亚当和夏娃可以吃伊甸园中所有的果子,惟有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是不准吃的。亚当和夏娃不用担心吃苹果、橙或无花果是不是神的旨意。弗里森认为,「一点」理论把状况颠倒了:除了一种果子以外,所有果子均不准吃。在实际生活中,弗里森的理论指出,我们可以选择与谁结婚,但婚外性行为却不是一个选项。
那么,若所作的决定并不涉及道德,那又如何?那些选择,并不牵涉「对」与「错」的问题,只是关乎「好」与「坏」的决定。遇到这些情况,基督徒就理应运用神赋予他们的智慧。这主张的圣经根据包括罗马书十四章5节「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要在自己的心意上坚定」(和合本修订版,下同),以及哥林多前书七章40节「然而,按我的意见,她若能守节就更有福气。我想我自己也有神的灵的感动」。旧约圣经里的智慧文学,教导人如何分辨好与坏的选择,当中有不少选择也是不涉及道德的(箴十4-5,十一4、15)。
神的主权旨意
神的主权旨意又如何呢?在这个寻求神旨意的方法里,它有何角色?根据弗里森,神的主权旨意的存在并不表示人毋须计划;这只是表示,我们必须谦卑顺服祂的旨意。环境不应等同于神的旨意;那只是人作决定的处境,人必须以智慧来衡量。譬如,若我处身的大厦发生火警,我不应以为神的旨意就是要我丧命。智慧让我知道,我应该逃生,为神而活。弗里森列举圣经的例子:保罗曾接受敞开的门(林前十六8-9),也曾祈求神赐给他敞开的门(西四3),但也曾不接受敞开了的门(林后二12-13)。弗里森指出,不该把所有敞开的门(即现有的选择)都视为神的旨意。一般而言,神的主权旨意并不是我们可以在特定时间辨明或清楚辨明的;因此,根据神的主权旨意来作个人决定是不智的。
实践「智慧之道」
这一切如何实践应用呢?首先,我们当然要确保自己的决定并不违反圣经的教导。我们必须留意,这有别于某些信徒的例子,他们因读了亚伯拉罕的蒙召故事(创十二1-3)而宣称神带领他们前往泰国宣教。这是该信徒与神之间借着圣经而获得的个人经历。这经历不能化成一个所有信徒皆应遵从的原则。我们这里所说的,是所有信徒均应当遵从的圣经教导。
在寻求神旨意的事上,环境诚然有一定的角色。神开启或关上一扇门,可以是重要的提示。顺带一提,基甸放置羊毛在禾场上,并不是寻求神的旨意。他当时已经非常清楚神要他做什么,他放置羊毛是因为他信心软弱,感到害怕。弗里森认为,这样的方法不应经常使用,并且只宜用在较重要的决定上。而且,我们应该选一个清晰、明确和较不寻常的征兆(即不是那些其发生及不发生的可能性各占一半的事物)。
圣灵的内在印证也是重要的,即我们对某个决定是否有内在的平安。我想提醒大家,这是一种主观的感觉,不宜作为下决定的主要根据。我认识不少信徒,为要决定是否与男或女朋友分手而苦恼。一下定了主意分手,他们大部分人都告诉我,感到一份平安。我认为他们感到平安,是因为自己终于有了决定。而且,在考虑分手之前,他们跟对方必定发生了冲突。因此,分手就意味着冲突的终结。我认为是这些因素为他们带来平安的感觉,而不是由于他们遵从了神的旨意。无论如何,随祷告(也许加上禁食)而来的平安,也可以是神指引我们的标示。
向认识和关心我们的成熟信徒征询意见,也非常有帮助。根据智慧之道,我们须要运用智慧来作决定。然而,面对从未遇过的事,我们可能没有所需的智慧和经验去作正确的决定。而且,我们可能被当时的情绪影响,或当局者迷,未能从另一角度去看事情。因此,向较资深、较有智慧的基督徒咨询意见,参考他们另一个角度,可以是具启发性的。这或确定我们想做的事情,或劝阻我们原本的决定。
我们个人的渴望也不应忽视。我们应避免两种极端:完全迎合自己的渴望,或完全否定它。我认识一些神学生,他们认为神之所以呼召他们,正是因为他们不想全时间事奉主。这是拙劣的神学,神不会要我们不必要地受苦。另一极端也是错误的。据我的经验,许多人希望明白神的旨意,是因为他们相信遵从神的旨意会带来幸福和成功。于是,幸福和成功便是「遵从了神旨意」的印证。这样的话,我们作决定的准则,便倾向是看看什么选择能为我们带来幸福和成功。可是,这是歪曲了的思想。耶稣与很多信徒正是因为遵从神的旨意而受苦。我们不应以为遵从神的旨意必然带来幸福。相反,遵从神的旨意也可以为我们带来许多苦难。
智慧之道也强调常理(common sense)。正如弗里森所言,神既然赐给我们常理,让我们运用,就不应忽视它。这本不是一个问题,但许多基督徒却把运用常理等同小信。信仰基督其中一项伟大之处,就是这信心能给予信徒力量离开「安舒区」,去攀登自己通常不敢梦想达到的更高境界。另一方面,这信心却助长一些信徒沉溺于一些违反常理的妄想(wishful thinking)。妄想和真正的信心有何分别?据我理解,「信心」是勇敢踏出去,做神已经吩咐我们去做的事。若是关乎遵行圣经教导(例如,履行大使命、为受压迫者争取公义等),那就肯定是信心了。 「妄想」则是沉溺于那些超越常理的个人欲望。耶稣确实曾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找到;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太七7),但这并不表示我们所求的一切都是神的旨意,也不表示我们必然得到所求的东西。我们求饼,神不会给我们石头(太七9);反过来说,若我们求石头,祂也只会给我们饼。祂只会把对我们好的东西给我们,而不仅是把我们想要的给我们。
最后,智慧之道并不排除超自然的指引,譬如,听得见的声音、天使、异象、梦境、预言、神迹。这些例子全都可以在圣经找到,也是神曾与祂的子民沟通的方法。不过,即使在圣经时代,这些都不是寻常的方式;否则,这样的事发生时,人们就不会如此惊讶和畏惧。因此,我们今天也不应期望这样的事会经常发生。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经验了属灵世界的事物,也当小心。因为不是所有的灵也是出于主的,我们有责任试验诸灵,辨识他们是否出于主(约壹四1-3)。
(陈晓琪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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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arry Friesen, with J. Robin Maxson, Decision Making and the Will of God, revised and updated edition (Portland: Multnomah,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