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的神在哪里?
没有神的书卷?
以斯帖记没有提及神,这是显而易见的。无论信徒或学者,大都认为这只是作者的修辞技巧而已,因为他们推论:作者肯定是个犹太人;若是犹太人,他便肯定是个一神论者;因此,他可能只是采用了某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叙述方式去讲故事,从而表达一种新颖的神学观点。旧约圣经曾以七个名字指称神,以英文音译这七个希伯来名字,就分别是YHWH(耶和华)、El(神)、Elohim(神)、El Shaddai(全能的神)、Elyon(至高者)、Tzevaot (万军)和Yah(耶和华的简称);有时候两个名字可合并使用,例如:YHWH-Elohim(耶和华神)、El-Elyon (至高的神)、YHWH-Tzevaot(万军之耶和华)。奇怪的是,神的这些名字竟没有一个出现在以斯帖记!
以斯帖记不单没有提及神,作者也好像刻意不提及任何与宗教有关的事情,例如:作者记述以斯帖要求末底改呼吁犹太人为她禁食,似乎刻意不在「禁食」之后加上「祈祷」二字,以免暗示这是与「神」有关。不过,犹太遭受灭族厄运,原因显然与「神」或犹太人的宗教信仰有关系。末底改违背王命,不肯跪拜哈曼(三2),可能是由于他认为除了神(和王?)之外,不可跪拜任何人或偶像,否则就触犯律法中禁止跪拜偶像的诫命。又例如:哈曼说犹太人只遵守他们那些与众不同的律例,不遵守波斯的律例(三8)。其中与众不同的地方,显然是与神的诫命有关,特别是与安息日和饮食的规定有关。
从机缘巧合的事件看见神?
另一方面,作者又似乎多次暗示,犹太人得救免于灭族的整个故事,其中每一个关键细节,都好像不是偶然发生的,背后好似有策划者在安排,使每个重要的机会适时出现: (一)以斯帖获选入宫,不单是因为她的美貌,更重要的原因,是王后瓦实提违背王命,不愿意向众臣民展示她的美貌,因此被废;(二)因而使以斯帖有机会获选中入宫;(三)末底改无意之中得悉两个太监想下手谋害亚哈随鲁王;(四)他救驾有功,却没有得到王的赏赐;(五)末底改不肯跪拜哈曼,促使哈曼计划除灭他,这事更连累整个波斯帝国内的犹太族群,他们将要跟末底改一同灭绝;(六)以斯帖知道后,答应末底改冒死晋见王,向他恳求,为族人请命,但要求犹太人要先与她一起禁食三日三夜;(七)以斯帖蒙王恩准赐见,王也愿意带哈曼赴她为王预备的宴席;(八)亚哈随鲁睡不着觉,起来读历史,发现末底改救王有功,但竟没有得赏赐;(九)哈曼刚好在御花园准备见王,想请王将末底改挂在特别为他而做的木架上,把他处死;(十)王征询哈曼意见,看看要如何赏赐末底改;(十一)末底改骑着御马,由哈曼牵着,巡游全城,以示王恩;(十二)王带哈曼第二次赴以斯帖的宴席,席间王后揭露哈曼灭族的阴谋,王愤极离席出去御花园;(十三)王从御花园回到酒席厅,见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求情,以为他在凌辱王后;(十四)哈曼被处死,挂在他为末底改所造的木架上;(十五)王准以斯帖和末底改写谕旨给犹太人,准许他们以武力对付那些准备要伤害他们的人。以上十五个环节中有七个情节(粗体字标示的部分), 事情发生都是机缘巧合,不是刻意计划出来,且是缺一不可,缺少这其中一个,哈曼便不会被处死,局势便不能扭转。
若万事万物皆由神主宰,「机缘巧合」自然也是出于神的手。因此,虽然以斯帖记的作者没有直接提及神,但我们能否从其叙述就可以推论得知神无声无息地在历史中工作,拯救自己的百姓?可是,作者既然刻意避免在以上任何一个关键时刻谈及神的作为,我们为什么反而要刻意在它们当中寻找神呢?对于机缘巧合,传道书认为,在它们当中不单找不到神,找到的只有被死亡缠着的网罗:
凡临到众人的际遇都一样:义人和恶人,好人,洁净的人和不洁净的人,献祭的和不献祭的,都一样。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起誓的如何,怕起誓的也如何。在日光之下发生的一切事中有一件祸患,就是众人的际遇都一样…… (传九2-3上)
传道者可以肯定的,是痛苦在人世间的共通性;人并不能借道德或宗教去避免苦难。他也否定人能借自己的努力或天分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转而回顾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赢,强壮的未必战胜,智慧的未必得粮食,聪明的未必得财富,有学问的未必得人喜悦,全在乎各人遇上的时候和机会。人不知道自己的定期。鱼被险恶的网圈住,鸟被罗网捉住,祸患的时刻忽然临到,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传九11-12)
传道者提出:无论是输赢、胜败、得粮食、财富或其他令人快乐的事情,都与我们的努力并无必然关系。不是由于人的努力或天分,而由于机会,我们才遇上这些令人开心雀跃的事物;也是由于机会,鱼或鸟才遇上网罗,陷入死亡之中。
若问传道者「然则谁掌管机会?」,他并没有答案,且不会认为人可以凭机会遇上神。他思索人生,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工作和死亡是任何人都不能逃避的事;既然死了便不能工作,我们就只好在工作中寻找神以及祂的恩赐:
难道一个人有吃有喝,且在劳碌中享福,不是福气吗?我看这也是出于神的手。 (传二24)
总而言之,人能够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是最好不过了,因为这是他应得的报偿。他身后的事谁能领他回来看呢? (传三22)
看哪,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应得的报偿。而且,一个人蒙神赏赐财富与资产,又使他能享用,能获取自己当有的报偿,在他的劳碌中喜乐,这是神的赏赐。 (传五18-19)
我就称赞快乐,原来人在日光之下,最大的福气莫过于吃喝快乐;他在日光之下,神赐他一生的日子,要从劳碌中享受所得。 (传八15)
在你一生虚空的日子,就是神赐你在日光之下虚空的日子,当与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因为那是你一生中在日光之下劳碌所得的报偿。凡你手所当做的事,要尽力去做;因为在你所必须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 (传九9-10)
传道者怀着「有今生、无来世」的人生观,不断重复「活在当下、努力工作、享受成果」的主题,却不去探究今生不能经验的永恒。永恒与现世重叠、「今生决定来世」这个视角或向度,要到耶稣的教导以后,才全面展开。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传道书和以斯帖记都不会认为我们可以从机缘巧合的事情,看到神的作为。
从人物的表现,寻找神的标记?
若神并不存在于偶然中,那就只会存在于必然里。每个人一生不能避免必须做的事便是工作,而工作总会带来可享受的成果;这是神赐给人类的普遍恩典,正如神使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太五45) 。因此,若排除以斯帖记那些巧合的环节,不在其中寻找神,那就要在其他由故事人物刻意经营的事情中,看看是否有明确的指标,指向神存在的地方。其中最有可能的,是末底改对信念的坚持、以斯帖愿意冒险救同胞的勇气和承担,以及犹太人为以斯帖禁食三日三夜的决心。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信念、勇气或决心,都是故事没有明确提及,却是我们必须假设存在的,否则犹太人就不会遭难,也不会得救。
看来我们不应从以斯帖记已说的事去寻找神,因为神不在那里,否则作者早已告诉我们;那么,我们只能从作者没有说的事去感悟。难道神就在末底改的信念、以斯帖的承担和犹太人三日三夜禁食的决心里吗?这个问题,是按我们对以斯帖记的分析,经过「除错」(error elimination)的思考过程所得出的结果,但这仍是个问题,并不是答案。
耶稣比喻的启迪
因此, 我们要继续问:圣经什么地方论及神,却没有提及「神」呢?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节似乎就是这样的一段经文。在耶稣「绵羊与山羊」这个比喻里,王向那些要承受天国的义人,称赞他们如何在祂有需要时伸出援手。他们却很愕然,因为他们在世上从未遇见主,何时在祂有需要时善待祂呢? (太二十五37-40)当王斥责在左边那些被诅咒的人,他们也如义人一样感到愕然,因为他们在世上也从未遇见主,何时在祂有需要时视而不见呢? (太二十五44-46)。
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节中的「绵羊」和「山羊」都从未见过神,这是他们共同的经验。他们相异之处,在于有没有对有不同需要的人伸出援手;主乃按此判断他们有没有善待过祂自己,并且按此决定他们是承受天国,抑或下到地狱。因此,我们可以推论,主耶稣这个比喻的意思是:神是个灵而不是物,因此不能看见,却无处不在;祂最希望的是获我们接进心内,而我们遵守祂的命令时,祂便住在我们里面:
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约壹四16下)
审判的主没有说,那些「饿了、渴了、流浪在外、赤身露体、病了或在监狱里」的人就是祂自己;祂只说,向他们表达爱,就等于向主自己表达。若用我们今天的讲法来表达约翰的意思,那就是:神的存在,并非如我们存在于物理世界的时空中那样子,祂不受时空限制;神存在于我们中间,天国也存在于我们中间。
法利赛人问:「神的国几时来到?」耶稣回答:「神的国来到,不是眼睛看得见的。人也不能说:『看哪,在这里!』或说:『在那里!』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心里」或译「中间」]。 」(路十七20-21)
路加福音这个「在你们心里/ 在你们中间」值得斟酌,其意思应该是指天国并非主观地存在于信徒个人心里,而是客观地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之中,就如当义人向弟兄伸出援手,神(祂就是爱)就在他们中间,义人所做的就是做在主身上。按此推论,若以斯帖记是一个谜,是要我们苦思神存在的问题,那么新约圣经告诉了我们,神就存在于书中所有出于爱的行动中:末底改对养女的栽培、对王的忠诚、对信念的坚持、对民族存亡的焦急,以斯帖为救同胞而敢于冒险的勇气,以及犹太人禁食支持以斯帖的同心协力。使徒约翰说「神就是爱」,这应该就是以斯帖记的谜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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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改写自笔者于本院早会(2021年10月7日)之讲道而成。经文均采用和合本修订版,其中的粗体皆为笔者所加的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