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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的話

曹偉彤院長

自戀與自愛

自戀時代

  不少人說,我們生活在一個自戀時代。英語世界裏有一個慣用語,特別適合描述當下的景況。那就是“you do you”,意思是:走你獨特的道路,你做你的,我行我素。這聽起來好像勵志的話,其實大有問題。“You do you”的背後含有強烈的「自戀」心態,涉及甚麼是個人的終極權威:惟有我自己可以決定一切!極端的例子可以是:「當我想要這一切,就馬上要得到」、「當我們認為他們不公義,就可以憤怒,甚至用火焚燒他們」。

  自戀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濫用「自由權」。他們自大,強逼別人接受他們比所有人優越。他們欺負他人來達成自己的目的。他們嫉妒別人的所得,試圖摧毀他人。他們不考慮別人,只有「惟我獨尊」的欲望。因此,我們想起自戀,就通常想到自大(grandiosity)的特徵、對受人欽佩的過度需求、膨脹的自我、令人不安的人際關係,以及缺乏同理心。

  在教會,我們可能遇上一些「勤奮」的自戀弟兄姊妹。無論對牧者或弟兄姊妹,他們都以一種批判的態度不斷將人互相比較,稱讚那些跟自己相同觀點的人,譴責其他想法不同的人,又喜歡在網絡上霸凌。這些人可能利用社交媒體攻擊他人,往往是通過侮辱、嘲笑或散佈謠言來引發更多的惡意評論、侮辱和人身攻擊。透過這些言論,他們要顯示自己是如何美好。這種膨脹的自我常常使人彼此惹氣,互相挑釁,互相嫉妒。妒忌來自與人比較,想跟別人競爭,甚至對人懷恨。人容讓憤怒的情緒不斷滋長,到頭來自己被憤怒控制。

兩種自戀?

  「自戀」這個詞源自於古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 公元前43年—公元17年)的長篇敍事詩《變形記》(Metamorphoses),這部作品探討了人類與自然、愛與毀滅、神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形記》講述從世界創造到凱撒大帝之死的人類歷史和眾神明的生活,其中一個著名的故事是關於納西瑟斯(Narcissus),從中揭示「自戀」(narcissism)的危險和人類情感的脆弱。

  納西瑟斯是一位樣貎端好的青年。有一次狩獵,他來到池邊喝水時看見自己在水中的倒影,就被自己的美貌深深吸引,被自己對自己的愛燃燒,被自己所煽動的愛火折磨,被那隱藏的火焰吞噬,無法自拔。在這個希臘神話裏,愛轉向內在的自我,導致這位主角走向自我滅亡的道路。「自戀」被界定為一種向內的愛,而這種向內的自愛卻可能導致自我及他人滅亡。

  現代著名心理學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在其論文〈論自戀〉(“On Narcissism: An Introduction”)將自戀分為兩種:正常的和病態的。對佛洛伊德來說,正常的自戀是嬰兒時期「自我」(ego)最初正在形成時的自然狀態。這個階段,嬰孩有基本、合理的需求,例如需要餵食和愛。但當人漸漸成長,與外在的人和事接觸多了,就發展出理想的自我(ideal ego);若能夠合乎這個理想自我的期望,自我就獲得滿足感。當人不斷成長,經過各個心性發展階段(psycho-sexual stage of human development),原本集中流向自我的「力比多」(libido)* 就日益轉而流向外在的人和事,漸漸減少自戀的程度。然而,如果這個過程出了岔子,所愛的對象沒有回應,或其間受了創傷,本該向外流的「力比多」,轉而向內流向自我,就演變成病態的自戀。自戀的人追求所愛的對象(love-object)不再是外在的人或物,而顯然是自己了。這是一種異常的狀況。

墮落與自戀

  當代著名基督教神學家潘能伯格(Wolfhart Pannenberg, 1928-2014)在其著作Christian Spirituality and Sacramental Community(1984)和Anthropology in Theological Perspective(1985)同意佛洛伊德部分的評估,即從自然的層面來看,自戀與「嬰兒期尋求原始自戀快感的自我」(the primary narcissistic pleasure ego of infancy)有關。他稱這種自戀是原始的,是關乎孩子福祉的合理需要。那是來自孩子要存活下去的本能需要,例如他們會哭著要食物,直到吃飽。不過,潘能伯格質疑佛洛伊德部分的觀點,即不同意嬰兒早期原始自戀所展現的「力比多」向內流注的傾向及攻擊性是「規範的」和自然的。他認為自戀不是神設計的人性的基本品質,那不是神放置在人裏面的特性。

  潘能伯格認為,當自戀持續到嬰兒期之後,那就是異常的自戀,人內心大叫大嚷,要求那超過真實需要的自我安全。這是一種自我中心(egocentricity),源於墮落後,人類與神的疏離。人離開神,不再信任神,以自己為中心。自戀的人在人有限的存在中尋求安全感,而不是基於對神的基本信任(basic trust)。這是人墮落後的悲愴:人不信任神,並以自私的自我保存(selfish self-preservation)來維護自己的安全感。這是一種自愛的變態(perversion)。人用「自以為擁有無限支配力」的幻覺來取代對神基本的信任。換句話說,自戀是驕傲的罪。自戀扭曲了信任。最終,人只會受世上的事物所控制,而得不到神所賜予的維持生命的力量。

  對神失去信任,對世上第一個人造成了有害的影響:人類原始的自我(original selfhood)被扭曲了。當我們選擇自我凌駕於神,就感染了過度的自愛,自我因而彎曲變形。當人背離神,過度關注自我,人格(personhood)就變得畸形和異化。人的墮落帶來我們不自然的自戀困擾(narcissistic disturbance)。自戀將整個人囚禁在自身之內,使人圍繞著自身運行,叫人充滿恐懼焦慮,不斷自我損耗。自戀叫人所失去的,不只是自我,還有人性,並且犧牲與他人的關係。

  假如我們接受潘能伯格的觀點,自戀就不是我們與生俱來的自然狀態,乃墮落人性的特徵。因此,自戀是由於墮落而造成的一種不自然的狀態,是人與神、自我及他人的疏遠。

有序的自愛

  那麼,人是否不該自愛?

  奧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認為人可以有適當的自愛,而不自私。聖經也有提及這種自愛,這種自愛正是聖經中「愛人如己」的命令(太二十二39;路十27)之基礎。這是一種正常、健康的自愛,既是一種值得滿足的內在需求,也是健康關係的動力。

  從神學上說,真正的自愛是道德性的。自愛是真誠的。要活出真實的自我,就需要嚴格的誠實,這是要在他人的幫助下才能達成。對他人誠實,接受他人對自己的看法,可以是一個發人深省的經歷。

  真正的自愛也是屬靈的,是神在創造中所安排的人類關係現實的一部分。真正的自愛是在一個來自神的秩序裏,叫人努力回歸神。正如奧古斯丁宣稱:「你為自己造了我們,我們的心不安,直到在你那裏找到安息。」奧古斯丁主張有序的愛(ordered love)。真正的自愛若要「井然有序」,人就必須獲得耶穌基督的救贖,並符合神在創造中的設計。只有當人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接受神的愛,愛才能有其適當的秩序。人必須尋找真正的愛,避免扭曲的愛。

  自愛是人對自己的肯定。人若要肯定自我,便要在聖靈裏聆聽自己,從中可以認識自己的限制,曉得區分真的限制和假的限制。在這自我審察的過程,我們將會發覺自己是如何愚蠢、狂妄,在神面前是何等無知。人要尋求神的恩典,以致能夠對自己看得合乎中道,不僅愛顧自己,也起來愛顧他人。

在基督裏蛻變

  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16至17節說:「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保羅的意思是,每個基督徒身上都有兩個生命中心:一個是透過聖靈而得的新生命,另一個是舊生命,是屬肉體的生命。這兩個生命持續衝突:肉體的情慾與聖靈對抗,聖靈與肉體對抗。在這場戰鬥中,人常常感到挫敗,不能做自己想做的善事。

  保羅指出我們唯一的希望就是十字架。保羅宣稱,屬於基督的門徒自願將「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五24)。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結果,就是基督住在他裏面(二19-20)。如此,我們可以說:自我因在耶穌基督裏重生而改變。由於與耶穌基督建立的救贖關係,真實自己被推進那逐步恢復神形象的命運,從而成為完全的人(fully human),就像耶穌一樣。

  人通過自身的神形象被恢復而成為完全的人。那就是說,人可藉此從自戀的泥沼中解救出來,成為完全的人。換言之,人透過耶穌基督來治療自戀。人接受耶穌基督的邀請,跟神和解,接受祂超自然的幫助,叫異常的自戀得以解決,真正的人性得以恢復,成為神所創造的新創造物。只有這樣,人才能真正成為真實的人,擺脫自毀的命途。這是個終身成長的過程,逐步恢復這重新發現的人性。這是神的禮物和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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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比多,libido的音譯,或意譯為「欲力」,不僅是指性慾,也包括與性愛無關的、使人偷悅之愛。力比多可泛指人類一切心理及行為活動的驅動力。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