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碩士
入學資格
- 持有下列其中一個學位:
a. 本院認可的道學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本院認可的基督教研究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入學後須補修道學碩士科24學分;
c. 其他本院認可神學類碩士如基督教研究文學碩士,入學後將按已修學分,計算須補修之道學碩士科目;如申請人擁有超過一個碩士學位,已修學分可考慮合併計算。 - 每項主修/專修均有一定相關學識的基本要求,如聖經研究須有一定原文基礎;若認為未符合主修/專修之基本要求,研究院委員會可要求申請人入學後補修本院道學碩士相關科目,及/或參加由研究院安排的測試,以取得有關資格。
課程結構
主修/專修
學員須選擇一個主修,入學後更可自由進一步選擇一個專修。學院不保證每學期均為各專修提供相屬科目;學員可按下述規限,選修其他範圍之學科;或等待日後再開所屬之專修科目。此外,學員亦可按個人修科的情況,轉改專修選擇。
學習模式
學院提供三種學習模式,學員須選擇其中一種模式修讀課程。
純論文研究
[主修實踐神學者,現時只能選擇此學習模式。]
- 須於五年內修畢課程。
- 通過一次綜合資格甄別試。
- 完成甄別試後,須呈交論文綱領;論文可用中文或英文撰寫(英文字數須在三萬五千至五萬字之間,中文字數在五萬至七萬五千字之間)。
- 自由參與研究生學術研討會,但必須在研討會上發表研究心得兩次。
- 通過論文的口試答辯後,將獲准畢業。
課堂兼論文
- 須於五年內修畢課程。
- 共修讀7科,平均積點須在3.0或以上。
主修但沒專修:其中5科須為主修範圍內之科目,其餘2科自由選擇。
主修兼有專修:至少修讀相關專修科目4科;其餘3科,1科須在主修範圍內,另2科自由選擇。
- 修畢所有科目後,須呈交論文綱領;論文可用中文或英文撰寫(英文字數須在二萬五千至三萬字之間,中文字數在三萬五千至五萬字之間)。
- 須每年一次參與本院主辦或認可之學術研討會,並須在其中一個研討會上發表研究心得。
- 論文經審批後,將獲准畢業。
純修讀課堂
- 須於五年內修畢課程。
- 共修讀10科,平均積點須在3.0或以上。
主修但沒專修:其中7科須為主修範圍內之科目,其餘3科自由選擇。
主修兼有專修:至少修讀相關專修科目6科;其餘4科,1科須在主修範圍內,另3科自由選擇。
學費
每學分HK$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