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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合一的基礎和本質

麥啟新

新約助理教授

  紛爭及不和是教會常見的問題,如果發生在教會領導層中──例如在牧者和執事中,很多時都會導致教會分裂。最近在悉尼一所神學院中,一名年長的老師以幽默的方式帶出這問題的嚴重性,他說:「教會平均十年就有一劫(他所指的是教會分裂),如果你的教會過去九年是平安地度過的,你現在就要當心。」

  腓立比書所處理的,不是一般的不和,而是教會同工之間的不和。同工因不和以致不能合作一起事奉主,所以保羅在書中多處提到「與我同勞」、「一同做工,一同當兵」、「一同勞苦」(二22、25,四3),目的是鼓勵友阿蝶和循都基在主裏合一。她們曾與保羅同工(四2-3),把福音傳給其他婦女。她們都是教會中的婦女領袖,但由於兩人不和,教會的婦女事工很可能受影響。所以,教會要合一,就一定要從領導層開始。甚麼是合一的基礎?何謂合一?教會怎樣才能合一?這些問題都可以從以下經文找到答案:

1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鼓勵,愛心有甚麼安慰,在靈裏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2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3凡事不可營私爭勝,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重要。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5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6他本有神的形象,卻不為自己爭取與神同等的地位;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1-8;經文乃筆者自譯)

一、合一的基礎

  第1至2節是一個條件句:(a)若信徒經歷了鼓勵、安慰、相交、慈悲憐憫,(b)就進而要合一。1 這條件句顯示鼓勵2 、安慰、相交、慈悲憐憫都是合一的基礎。一般新約學者指出,這四個要素都是信徒在父神、基督及聖靈裏所領受的恩典;3 在保羅神學中,這是毫無疑問的。例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一章3節提到神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又在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4節提到聖靈裏的相交。4 可是,若只聚焦於這些恩典的源頭,就會忽略了(a)和(b)之間的關係,看不出為何信徒經歷了這些恩典後,就進而要合一。根據保羅的神學,信徒在主裏所經歷的恩典是要與別人分享的:

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一3-4)

因此,如果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1至2節要指出的是:「信徒要把他們從神所經歷的鼓勵、安慰、相交和憐憫與其他人分享」,(a)和(b)的關係就很清楚。換言之,信徒的合一,是建基於信徒在主裏彼此鼓勵,藉著神的愛彼此安慰,透過聖靈有深入的相交,以及彼此憐憫。

  首先,信徒要彼此鼓勵才能在事奉上合一。我們看見同工的弱點時,會很容易就作出批評和糾正。記得多年前,我在一家教會作實習神學生,牧師安排我作青年團契的導師。當時我看見負責帶查經的弟兄不懂得如何帶領查經,就立刻糾正他,指出他沒帶出經文的重點。多年之後,當我回想這事,就發現我做得不對。我應該先鼓勵他,多讚賞他在查經時如何帶領其他人參與討論;至於他沒有帶出經文的重點,我可遲一些找機會鼓勵他修讀神學院一些校外聖經課程,以求改善。多鼓勵別人,多說欣賞的話,關係才可以建立起來。我們若只會糾正和提醒別人,便很難與同工建立關係。

  除了鼓勵之外,保羅也提到愛心的安慰。同工在事奉上感到失敗、沮喪、傷心時,我們就要用愛心來安慰他。別像約伯的三個朋友那樣指責他、糾正他。用愛心聆聽和安慰,能使沮喪的同工重拾事奉的信心。缺乏愛心,用不適宜的話語勸告人,不但幫不了沮喪的人,更會使對方意志消沉。

  靈裏的交通也是合一的基礎。這裏是指聖靈所帶來的屬靈交通。很多時同工之間的相交很表面化,有時只停留於風花雪月或事工上交流意見,很難在個人層面上有深入的屬靈交通。為了在同工面前表現為強者,免得同工輕看自己,或為了自我保護,我們往往把自己的內心世界隱藏起來。這樣會攔阻真正的合一。

  最後,「慈悲憐憫」是從心底發出的強烈感受。「慈悲」的原文是σπλάγχνον,基本意思是指腸、內臟,換義乃指人內在的強烈感受──渴望、慈悲、愛慕。5 在路加福音十五章20節,σπλάγχνον用來指父親對浪子(即神對罪人)的感受。同樣,「憐憫」(οίκτιρμός)出現於羅馬書十二章1節和哥林多後書一章3節,也用作指神對人的憐憫。換言之,神看見罪人的光景時,就大發慈悲憐憫,差派祂的獨生子為我們的罪犧牲。但在保羅的思想中,「慈悲憐憫」不單指神對人的感受,也指:信徒經歷了神的慈悲憐憫,就應該有神的慈悲心腸,同樣地憐憫他人,尤其是弟兄姊妹。腓立比書一章8節提到保羅「以基督耶穌的熱心腸(σπλάγχνον)切慕著你們眾人」(呂振中譯本)。歌羅西書三章12節更指出信徒作為神的子民,就要有憐憫(οίκτιρμός)的心。教會若缺乏慈悲憐憫,很難有合一。當人犯錯時,我們會否以憐憫的心對待他,如同耶穌懷著憐憫的心接觸罪人?還是以法利賽人的態度來鄙視他?後者的態度不會帶來好結果。在我多年的牧養生涯中,每次聽到弟兄姊妹犯罪時,甚至是犯了姦淫,我都嘗試效法耶穌,視他們為迷失的羊,且求神幫助我以憐憫的心腸來鼓勵他們悔改,回到神愛的懷抱中。如果我們的教會缺乏合一,我們先要反省自己是否缺乏了鼓勵、安慰、相交和慈悲憐憫,因為這些都是合一的基礎。

二、合一的本質

  信徒有了合一的基礎還不足夠,還要有合一的精神。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2節指出信徒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很多人誤解這節經文,以為教會合一就是指弟兄姊妹在開會時有同一的立場,決議一致通過,或教會有統一的行事方式。這種想法是把uniformity(一致性、統一)和unity(合一)混淆了。相對於聖經所指的合一,uniformity比較表面。比方說,一間公司有統一的制度,所有職員穿同一制服(uniform),都遵守公司的規矩,但這一切並不表示他們合一或同心。在新約中,合一是一種心態。要正確地了解腓立比書二章2節所指的合一,我們必須留意保羅要腓立比人「愛心相同」,而愛心是一種心態,不是對某事的觀點或立場。

  事實上,信徒對不同的事經常有不同的觀點,因為他們來自不同的背景。在不同神學院畢業的傳道人,會對教會的運作或敬拜模式有不同意見。縱使在同一所神學院畢業的傳道人,也很可能經常有不同的意見,有時甚至是神學上的差異。在多元化的後現代社會中,除了基本信仰以外,教會要求所有信徒有統一的思想和立場是不可能的。但這不是說教會要走後現代主義的路,而是教會要有腓立比書所教導的合一心態。

  第2節的下文進一步解釋合一的精神:第2節的「意念」是指第3至4節的心態,就是「凡事不可營私爭勝,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重要。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換言之,即使在某事上,同工之間有不同的立場(只要不牽涉信仰的根基),只要他們不爭勝、存心謙卑、尊重對方,他們仍然可以合一地事奉主。保羅在此暗示這種態度正是友阿蝶和循都基所缺乏的。

  從過往的牧會經驗,我發覺第3至4節所指的問題,才是教會分裂的主要原因。教會的紛爭,很多時都涉及爭勝、爭權、貪慕虛榮、驕傲、自私等動機。懷有這樣動機的人也會在教會中很努力事奉,但他們的動機並不純正。保羅在腓立比書一章17節提到有些人「傳基督的動機不純,是出於野心」(現代中文譯本),這些人事奉的目的是賺取別人的讚賞,或要肯定自己的價值,又或要爭勝。事奉出於自私的動機,往往會帶來紛爭。我認識一個弟兄,他的孩子和太太都不尊重他,由於他得不到家人的肯定,就很努力在教會中事奉,目的並不是榮神益人,而是要得到弟兄姊妹的肯定和欣賞。教會實在有不少這樣的弟兄姊妹,他們甚至以為自己為主付出了很多時間和力量,但其實活在自欺中。

  教會要合一,就要效法基督,保羅在第5至8節以基督的例子解釋何謂合一。第2節的「意念」與第5節的「心」在原文是同一希臘字,所以第2節的「意念相同……有一樣的意念」,就是要信徒與基督一樣,存著合一的心態,而不是要他們在一些事上不能有異議。就神拯救人類的計劃而論,第8節的「順服」顯示: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世人犧牲,並非祂自己的旨意,而是神的旨意。縱然耶穌有神的形象和地位,祂卻甘願謙卑,放下自己的意思,順服神。保羅在此可能反映出福音書的傳統,就是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裏,謙卑地順服父神的旨意:「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十四36)換言之,雖然在客西馬尼園耶穌和父神各有不同的看法,雙方仍能合作,成就人類的救恩,這是因為耶穌有合一的精神,祂看父神的心意比自己的利益更為重要(「看別人比自己重要」,第3節)。謙卑、看別人比自己重要、願意作別人的奴僕,都是腓立比書二章3至8節所指的合一精神。

  今天,個人主義和關係的破裂不斷蔓延。現代人彼此意見不合,就很容易分手,以致離婚率在某些國家上升到一個可怕的地步,情侶也只同居而不結婚。這種風氣不但滲入了信徒的家庭(例如在西方國家,基督徒的離婚率並不低於非信徒的離婚率),也蔓延到教會裏,使教會很多時因在小事上意見分歧而分裂。神的旨意是要教會合一和信徒彼此相愛,「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好像明光照耀……純潔無邪」(腓二15;經文乃筆者自譯),為祂作見證。讓我們一起好好反省,看看自己有沒有合一的基礎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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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是「如果」從句;(b)是「結論」從句。
2 παράκλησις 可譯作勸勉(和合本)或鼓勵,但呂振中譯本及不少英文譯本把這字譯作鼓勵,因為鼓勵的意思較接近安慰、相交及慈悲憐憫。
3 例如 Gordon D. Fee, Paul’s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174-182; Peter T. O’Brien,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1), 176。
4 和合本譯作「感動」,但原文的意思是「相交」。
5 參 BDAG,條目σπλάγχνο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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