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神學,(不)是甚麼?
鄧紹光
基督教思想(神學與文化)教授一
西方神學界近二十年興起的「公共神學」究竟是甚麼?我們真有一種叫「公共神學」的東西嗎?在英語中有public theology與theology of the public。當然,西方神學界的「公共神學」,不能單單由其英文字眼的使用,就可以決定其意義。但是,筆者這篇短文,並不準備檢視西方神學界的「公共神學」,而旨在提出個人的反思。下文將首先從這兩個英文詞語開始,透過其傳統用法來展示筆者個人所認為的:「公共神學,(不)是甚麼」,好能對「公共神學」作出一種負面、否定的界定,同時反顯出其正面、肯定的意義。
二
Public theology跟theology of the public究竟有甚麼分別?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借用另外一對詞語來幫助了解,這就是natural theology和theology of nature。簡單來說,natural theology意指透過認識自然世界而認識創造自然世界的上帝。至於theology of nature,在中文翻譯上同為「自然神學」,但意思卻是有別於上面所講的,而為「從神學的角度來思考自然世界」。相類似地,如果公共神學是public theology,那麼是否首先從「公共領域」出發,進而叩問神學的回答?這樣一種進路,會否走入一種以「公共領域」來定下神學議程的格局,從而規限了神學對「公共領域」的思考?這意味在以「公共領域」為出發點的時候,我們總是首先對「公共領域」持有某種看法,否則「公共領域」這個概念或用語就是形式化和空洞化的,沒有甚麼意義。那麼,這種進路怎樣才可以避免以既有對「公共領域」的思考,來限定神學對「公共領域」的思考?因此,退一步而言,我們頂多只能接受以描述層次的「公共領域」為出發點來思考,至於規範層次的分析與判斷,則必然屬於神學領域而非其他。
另一方面,如果「公共神學」是theology of the public,那麼就是首先從神學出發,去了解何謂「公共領域」,並且以其對「公共領域」的看法,修正現存既有對「公共領域」的看法。這樣的進路是要表明,神學本身有其對「公共領域」的觀點,也表明神學並不是其他學科底下的一個範疇。任何一種對「公共領域」的看法,都孕育自某一種特殊學科的觀點。因為神學與其他學科的關係並非隸屬之關係,前者不隸屬於後者,後者亦非隸屬於前者,大家都是從其特殊的立場出發,所以也就只能透過持續不斷的對話,嘗試互相了解對方的看法。這樣,所謂「公共神學」,其實並不「公共」,而是特殊立場底下的「公共」、有別於其他立場底下的「公共」。換句話說,對「公共領域」的研究並非專屬於某一學科,這裏不容某種學科的研究方法具有凌駕性的優勢。
三
以上的講法,意味著我們並沒有一個中立的「公共領域」。除了是因為只存在特殊立場底下的「公共」之外,另外一個恐怕更為重要的原因是,在這個「公共領域」之內,根本就存在不可約化的各種各類的特殊立場。基督教的「公共神學」,既然是基督教的,既然是神學的,那就無須致歉及去除自己的特殊性,方可以進入這一「公共領域」之內,去表達自己對「公共領域」的一切事情的看法。這裏帶出的是,「公共神學」並非追求建立一種客觀而普遍的神學,並不因為在「公共領域」之內充滿各色各樣的看法,為了達至共識,就有需要首先建立一個諸種立場都接納及認同的基礎。否則,這只會約化各種特殊的觀點,否定各種特殊觀點的殊勝之處,以致把「公共神學」弄成一套大而化之的論述。
但是,強調特殊、強調不可為了尋求共識而把眾多的殊異約化成共同的觀點,並不表示在眾多殊異之間不可以溝通。只不過這種溝通不是以共同點為基礎。基督教的「公共神學」,只從自己殊異的地方出發,而不須首先致力建立某種共通的看法,才可以進行溝通。從殊異出發來進行溝通,其實是自知自己的觀點不同於別的看法,由此醒覺不能以自己的觀點來閱讀別的看法,而應謹慎地聆聽、辨識這些異於自己的看法有何殊異之處。這是一種透過差異來認識對方,也同時認識自身的方法。這是以差異分別為首出的知識論取向,跟以共通基礎為首出恰恰相反。因此,由這進路而生起的「公共神學」並非方法主義,即不是以方法先行,更不是以客觀、普遍的方法為尚。它卻是以其殊異的神學觀點為規範,來指導其方法之使用,或者其方法是源出於其殊異的神學觀點,不因其分析、解釋的對象為「公共領域」而顛倒過來,以致神學觀點受到所謂客觀、普遍的方法所制約。
四
研究「公共領域」,並不能因其為「公共領域」而要求在方法上也是「公共」的。這是虛假的要求,躲在背後的是一種客觀、普遍的方法主義。相類似地,我們也不能因為所研究的對象為「公共領域」,而表示此種「公共神學」是有別於「教會神學」。這無疑是一種「公共」與「私人」的二元論的思想模式,把「教會」盡歸於「私人」,與教會之外的領域──「公共」──彼此分割開來。若是如此,神學就有兩種類型。這種思想模式將帶來令人困惑的地方。核心關鍵的問題是,誰去做神學?站在基督教信仰的立場來看,難道不是教會這個信仰群體在做神學嗎?教會之所以具有合法地位去做神學,是因為她是生發於她所相信的三一上帝的拯救作為的。如果教會是唯一具有合法資格做神學的,那麼就不可能出現有別於「教會神學」的「公共神學」。要是真的這樣子,就涉及在教會以外需要另一群體在做「公共神學」,但是這個群體的合法性何在?這是第一個問題。或者從另一角度來看,教會是否須要在「教會神學」之外做另一種「公共神學」?這是否表示「教會」以外其他群體的生活,才是「公共」的,而「教會」這個群體的生活,則不是「公共」的,或者並不是其他群體的「公共」?因此,「教會神學」是否並不「公共」,未能對應教會以外的「公共領域」?這是另一個問題。
教會以外,別有公共嗎?教會以外,另有公共嗎?問題是,我們站在甚麼地方作判斷?在教會這個信仰群體之外和之上,有一個更客觀更普遍更超越的觀點,去劃分、審視和判斷「公共領域」的界限嗎?並由此而分別「教會神學」與「公共神學」為兩個不同領域的神學,前者專注於教會之內,後者則面對教會之外?抑或,教會以外,別無公共?教會以外,另有公共嗎?這不是一個空間、地域的問題。教會自身的生活就是公共的,這是回應頭一個問題。不單如此,教會自身生活的「公共性」,更是用來審視和判斷教會以外,其他群體的生活的公共性,這是回應後一個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頂多只能批評「教會神學」尚未充分把其蘊含的公共性開展出來,而不能在「教會神學」之外另立「公共神學」,又或是脫離「教會神學」而發展「公共神學」。筆者並不以為,從教會的信仰出發,教會以外,別有公共;教會以外,另有公共。從教會的信仰出發,教會以外,再無別的公共方為公共;教會以外,再無另一種合乎信仰的公共。
五
「公共神學」不應該是二元論底下的產物,但也不應該是追求客觀性、普遍性而衍生出來的。以上從第二節到第四節所講述的三點,嘗試論述某些對「公共神學」的偏差看法,辨識其背後一些很成疑問的前設。在「公共」與「私人」的二元論之外,尚有相似的「外向」與「內向」的二元論。這種二元論之所以要求發展「公共神學」,乃在於教會過於內向,被困在四面牆壁之內,忽略對外在社會的責任,特別是缺乏對社區甚至對整個社會的影響。關於教會對社會的責任,或教會轉化、更新社區甚至社會這個議題,事實上是「公共神學」本身的核心,但礙於篇幅,筆者不擬在這裏討論。讓我們首先回到更加基本的問題上,就是「外向」與「內向」的二元論。這種二元論忽略了教會之外向與內向具有某種關係,而不能隨便把教會之外向抽離教會之內向,甚至完全否定教會的內向作用,只著重教會的外向踐行。於是,就跟上述「公共」與「私人」的二元論一樣,其「公共神學」的討論和發展,完全脫離教會自身之公共性。
可是,脫離教會自身之公共性來發展「公共神學」,其規範性和軌約性何在?即這種教會外向踐行的論述,應遵從哪一種公共生活的規範和軌約來建立和發展?教會內向的公共生活,是生發於她所相信的三一上帝的拯救作為的,並且繼續受到三一上帝的拯救作為所規管和指導。教會內向的公共生活,包括了宣講與聆聽、教導和學習 / 踐行上帝的話語,特別是跟隨耶穌基督作門徒群體。整個教會內向的公共生活,其實是一個藉著聖靈加力而透過聖經所見證的耶穌基督來塑造的群體生活。這就是上文所講的教會自身生活的公共性。由此可見,脫離了教會的內向而偏重教會的外向,不免變成無水之魚。其所建立和發展出來的公共神學,亦會因為缺乏具體活現之群體作為參照及見證,而變得空洞及抽象。「公共神學」不能奢談教會外向的踐行,而低貶或忽略教會內向的公共生活的培育與塑造,否則這一「公共神學」只成為概念,缺乏相應的群體在其公共生活中具體活現,不免是對自身那種要求踐行的轉化及更新,造成某程度的自我否定,使得這樣的「公共神學」失去見證的力度。
六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稍為總結「公共神學」不是甚麼。這可歸納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公共神學」並不服膺於客觀性及普遍性的範疇之下。這是一個神學知識論及方法論的議題。我們不能因為這種神學的對象為「公共」,就把「公共神學」置於客觀和普遍的「公共領域」之內,而放棄神學自身之殊異立場及方法;這是一個神學 / 上帝論的課題。第二種是「公共神學」並不能被置於「公共」與「私人」、「外向」與「內向」的二元論格局之中。這種「公共神學」只會造成脫離教會自身之公共生活,而陷入建立及發展一種異於教會的公共;這是一個教會論的課題。筆者這篇文章只是對「公共神學」的神學向度及教會向度作出初步的點題性反省,以負面、否定的方式指出「公共神學,(不)是甚麼」,作為日後深入探討和仔細開展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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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題目徵得禢智偉博士同意,借用他計畫出版的書籍名稱,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