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細作」:社區營造與教會使命
禤智偉
實用神學(社會倫理)助理教授
長久以來,香港的教會服侍社會的模式,不外乎是「為人做事」(working for)或「為人發聲」(being for),卻缺乏「與人共事」(working with),甚至抗拒與教外的人和團體合作,更遑論去學習效法耶穌基督「與人同在」(being with)。然而,與教外人共事、同在不但是可取的,更可以是教會美好的公共見證。在實踐上,教會可以借鏡所謂「草根民主」或者「日常生活政治」(ordinary politics)# 的經驗,筆者稱之為「深耕細作」的三部曲。
一、社區把脈,鄰里勘察(neighbourhood audits)
堂會每逢構思新服務和籌辦活動,必須先了解區內是否已有類似的服務,哪些團體機構會是競爭對手,哪些可以是合作夥伴。教會要扎根社區,最基本要認識處身社區的真實面貌,盤點區內現存有形無形的資源、力量和社會資本,以及找出社區真正的需要和缺乏、矛盾和張力。每個社區內的不同組織、群體、個人,其實已經掌握數之不盡卻未被善用的資源、智慧和經驗,例如:在大財團壟斷勢力的外圍邊緣生存的自僱人士、個體戶、小商戶老闆,他們都擁有某程度的自主能力、經濟實力、知識技能和專門才幹。社區的鄰舍互助會、業主立案法團、學校的家教會、基督教的非政府組織,以至地區的堂會、教會學校、社服中心,都有可供共享的物資、空間、時間,可以成為社群組織的根據地、聚會所和連結點。
堂會的行動策略,可以用職青、成人團契為起步的試點,一班弟兄姊妹在社區閒逛漫步,用自己的腳切實地感受街道的凹凸與平坦、狹窄與寬闊、擁擠與疏落,呼吸社區的氣息,偶爾與巧遇的陌生路人、街坊鄰舍、店鋪老闆夥計,友善地攀談一下,介紹自己,認識對方,聆聽街坊生活上的喜與憂。若要更有系統地認識社區,可以從「醫、食、住、行」四方面,計算當區居民日常生活的成本開支,量度生活質素,例如:
醫: |
區內有否公立醫院?最就近的急症室在哪裡?有否私家診所在公眾假期照常開診?平時收費多少?長者是否享有藥費折扣?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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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
除了超級市場,還有傳統菜市場嗎?是否容許路邊擺賣?餐廳食肆的選擇和價格如何?等等。 |
住: |
公屋、大型屋苑、獨立私樓、唐樓的分佈和人口密度如何?區內有否「劏房」?最低的租金市價是多少?有否街頭露宿者?等等。 |
行: |
外出工作有甚麼交通選項?價格比較?繁忙時段的候車時間?等等。 |
二、凝聚社區,連結夥伴
外國公民運動多年的實踐早已證明,當一班人就共同關注的議題(例如社區的生活遭遇)彼此申訴憂慮與難題,遠勝於一開始就面對面各自表述主張和立場。即使本來看似意識形態對立或利益矛盾的人,當聚焦於日常生活的大小問題,都有可能發現,原來大家有共通的經歷,分享著共同的命運,甚至產生鄰里間的歸屬感,而不必再鬥贏輸、論對錯。
地區堂會可以並且應該成為社區力量的核心或種子,將其他的組織組織起來(organizing organizations),集合力量,而非一盤散沙,各自為政。方法是使用鄰里勘察所發現的社區生活狀況作為商談的基礎,邀請不同的群體和個人,由當區在地的居民,從下而上,一起從整體社區的角度,去想像、策劃和推動社區更新。
三、社區自強,實現力量
要實現「自己社區自己救」,有一道通用的竅門:最初的時候,儘量先選取稍有一定勝算(winnable)、與民生有具體密切關係的小議題,作為爭取轉變的焦點,讓當區居民有機會經歷一下群策群力、改變生活的成功滋味。
所以,「深耕細作」著重過程多於成果,因為真正要被推翻的是一種迷思:如果一切的力量和權力,真的被政治上或經濟上的強勢者完全獨佔,尋常百姓就只能夠認命,無奈接受自己是徹底無助的無權者。我們要抵抗的是社會上(包括教會內)瀰漫的無力感,通過製造機會,讓不同背景、信念、階層、又彼此為鄰的人,去發掘大家實在擁有某些可以通過分享、聆聽、商議、共同行動,從而壯大的公民實踐力(civic agency),互相充權。這種無權者的力量不需要由當權者施捨,而是屬於我們大家的;在社區裡共同生活的,並非陌生人,而是鄰舍,沒有誰是獨立或孤立無助的個體。
可是,教會又願意放棄慣常以目標為本(purpose-driven)的工具性思維,嘗試學習這種與別人合作、與社區同在的服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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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見禤智偉:〈基督徒的見證:日常生活政治作為抵抗〉,《山道期刊》卷十九第一期(2016年7月),頁93-119。
* 本文節錄自筆者於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屬靈操練日」(2018年1月16日)之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