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克與「浸神」義工團隊
林國彬
院牧、實習主任、實用神學科講師
杜拉克(Peter F. Drucker, 1909-2005)是當代知名的管理大師,對於管理非營利機構尤其有創新獨到的見解,深受各界推崇。而香港浸信會神學院(「浸神」)在神的恩領下,得以穩步前行;這除了有賴一群老師、同工努力之外,默默付出的義工團隊也是功不可沒。杜拉克對於管理非營利機構的見解,值得我們參考,並且對「浸神」發展其義工團隊,也可以有所啟發。
第三類機構
杜拉克指出,以往談論組織管理,一般來說,只會想到兩類,即商業機構和政府。商業機構就是製造產品或提供服務(即第二或第三產業),政府就是負責規劃和監管;前者是工商管理,後者是公共行政。其實,還有第三個類別,常被人忽略。它既不是政府的監管機構,也不是為了利潤而營運;從前稱為「非營利機構」(或「非牟利機構」,即Non-Profit Organization,簡稱NPO),現代則多稱為非政府組職(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簡稱NGO)。當時美國有非常多這類機構,很多都是依靠義務工作者來營運及推動。於是杜拉克問:「為何如此?有何重要性?」由此他展開了研究。
杜拉克本身為基督徒,他撰寫的《非營利機構的經營之道》(Managing the Non-profit Organization: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也記錄他訪問了不少基督教組織。此外,杜拉克將一些機構如醫院、大學、教會等也界定為「非營利機構」。很多人認為「管理」,就只是指「工商管理」,而非營利機構或義工則不需要管理,但杜拉克卻不認同。他著力研究非營利機構,指出就算是非營利機構或義工也需要管理,只是方式不同,其管理方式甚至值得商界借鏡。
使命與群體
談論非營利機構的經營時,杜拉克首先指出,它必須具有使命。不少人本身已有全職工作,但仍願意付出公餘時間當義工,就是因為被該機構的使命所吸引,認為所做的事情有價值。透過參與義務工作,他們感到對社會有貢獻,並且認為自己所做的工作是饒有意義的。
此外,參與非營利機構的義務工作,讓人可從中獲得社群的經歷。那時,不少美國人居於市郊的獨立房屋,缺少社群的經驗;在教會或童軍組織做義工,他們便可獲得社群的經歷。一般工商機構因牽涉升遷的利害關係,同事間可能出現衝突,但義工群體卻沒有這個問題,所以這樣的社群經驗會較為理想;眾人一起服侍,社群性較強,不存在為了升職而互相爭競,爭取表現。
成長與管理
杜拉克認為人做義工不是為酬勞,那麼機構能給予他們的,就是幫助他們履行使命,幫助他們成長,發揮所長。因此,領導層必須讓他們清晰了解機構的使命,並且要隨環境轉變而不斷界定使命,將使命化成具體可行的行動。此外,要讓義工學習新的技能。杜拉克強調義工培訓,要讓義工有能力作出貢獻。
有些機構對於義工的態度是來者不拒,其實管理者要先了解參與者有甚麼長處或特質,然後安排他們於適合的崗位,作好人力資源分配。他認為不要把參與者看作「義工」,而要看作「非受薪員工」(unpaid staff)。雖然他們只是部分時間參與,但大家也要協議上班的時間,看看所處崗位是否配合其所長。此外,還要定期評核,不是用作升遷的依據,而是審視義工是否從其工作獲得滿足感、其貢獻是否符合機構的使命、個人生命有哪些方面需要成長或發展等等。
「浸神」與義工
杜拉克對非營利機構的見解,如何應用在學院的情況?「浸神」的使命是甚麼呢?──訓練下一代傳道牧者。學院的義工如何在這使命上作出貢獻呢?我們既有事務性質及行政方面的義工,例如院董、院長參議團成員,以及各式各樣的工作小組成員、行政人員、文職、影音義工等等,也有教學上的義工,例如參與本院實習督導委員會的現職牧者。他們均無私地為了大使命,以自己的專長及時間協助學院發展,一同培育將來的教會領袖,一起為神國作出貢獻。
我們可以如何更清晰地把學院的使命傳遞給義工?如何加強他們在「浸神」的社群經歷?除了邀請他們參與「浸神」的早會、崇拜聚會、感恩節、聖誕崇拜、旅行等活動之外,還可以做甚麼?我們可以怎樣加強他們的培訓?如何給予他們成長及發展的機會?這些都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