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生態環境關愛與責任的起點

鄧紹光

基督教思想(神學與文化)教授

人類中心主義?

  近年華人教會群體愈來愈多關心生態環境,不少弟兄姊妹更身體力行,在衣食住行各方面,致力踐行低碳的綠色生活。但是,為甚麼我們要關心生態環境?為甚麼我們要過低碳的綠色生活?這是否因為教會逐漸醒覺,人類不應單單關顧自己,也要關愛生態環境,把「愛鄰舍」擴展至「愛大地」?這是否因為教會逐漸醒覺,基督教作為一個愛的宗教,不該以人為中心,反倒要顧及其他受造物?這值得我們思考。

  然而,如果強調我們不可以局限人類的愛只及於同類,而要惠及大地及其上的一切,那會不會是另一種人類中心主義?意即人與生態環境之間只有單方向的關係:我們能夠讓多樣物種得以保存,讓自然資源可以持續再生,但反過來卻並非這樣。這就好像我們呼喊保護環境,只流於認為惟有人才可以保護環境,而沒有表明環境也可以保護人,甚至沒有正視人保護環境乃在於保護自己,忽略了人的存在是肉身性的,是不可能脫離肉身的。不過,這又是否另一層次的人類中心主義?

人是上帝創造的高峯?

  因此,我們須要深入反省人跟生態環境之間相互的關係,特別是生態環境是人存在的必要條件這個問題,而不能只思想人類單方面對生態環境的關愛與責任。這種單方向的關係,在現代世界之中,就表現為:人是大地的主人,以其思想來掌握世界的面貌,以科技來使用世界的資源。但在單方向的關係裏,兩者並無分別,只是人被置於受造萬有的頂部,視自己是上帝創造的高峯。

  無疑,從創造的秩序來說,人是最後受造的;但這是否就表示,人的價值高於萬物?我們是否可以從時間之先後來決定價值之高低?抑或,創世記第一章這種創造秩序的記載,其實表示生命須要合適的環境才可以出現?正如新約學者包衡(Richard Bauckham)指出:「第三天的創造必須跟在第二天後面,環境也必須先被創造,才能接著創造各自的棲居者。但這裏不見鋪陳氣氛、漸入高潮的手法。人類,最後受造的活物,在受造界的角色極為獨特,但前面並沒有一連串上行音階把他拱上高峯。」* 那麼,人跟自然環境究竟是怎樣的關係?

人與自然的關係

  創世記第二章為我們提供另一個創造的記載,其中論到人是出於地上的泥土:「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創二7a)。這表示在材料上,人跟地上的牲畜、昆蟲、野獸有其一定的連續性,因為牠們都是從地生出來的(創一24-25),而不是來自截然不同的東西。再者,除非我們認為人的肉身並非其生命的一部分,不過是靈魂的牢獄,否則就不能輕言人可以脫離大地而生活。事實上,人受造後,耶和華把他安置在園子裏生活(創二8)。因此,一方面,人就其自身而言,就包含了自然在內,有泥土的成分;另一方面,人就其所在的環境而言,亦不能離開自然而生存。無論內在或外在,人都不能脫離自然,而是與其須臾不離;否則,這就是一種二元論式(dualistic)人性論。

  這也解釋了為甚麼上帝的兒子要成為肉身,在我們中間拯救我們。人背叛上帝是整個人的作為,因此上帝不能只是拯救靈魂,撇下肉身不顧。耶穌基督拯救的方式,是對應人犯罪的方式。祂拯救我們的靈魂,也拯救我們的肉身。故此,早期教會除了確定耶穌基督的神性,也十分強調祂是完全的人,表示凡沒有被祂披戴的人性,就不能被拯救。如果人的靈魂和肉身都要被拯救,那麼人類居住的大地和其上的一切也要被拯救;否則,這就是一種二元論式拯救論。難怪保羅說:「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

  這種拯救是全人式的,也是宇宙式的。根據福音書的記載,耶穌從死裏復活,在一眾門徒面前所顯現的,是有形有體、不再死亡的榮耀身體,並非只是甦醒了的靈魂。後來《使徒信經》就認信:「我信身體復活。」由此我們可以進一步明白,何以啟示錄論到終末的將來,乃是新天新地,不單有新天,也有新地。三一上帝要拯救和終成的,不單是天,也包括地在內;因此,不單更新了天,也更新了地。受造的萬有都全被轉化而成為圓滿,沒有任何遺漏。

  以上是從創造、拯救和終成的角度來審視,我們發現人跟生態環境的關係並非分割。人不能離開受造的萬有而存活,起初創造時這樣,後來墮落時也一樣,終末更新時亦是同樣。這是我們思考人對生態環境關愛與責任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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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衡:《聖經生態學:重探人與萬物的關係》,柯美玲譯(新北:校園,2020),頁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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