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的神在哪裏?
沒有神的書卷?
以斯帖記沒有提及神,這是顯而易見的。無論信徒或學者,大都認為這只是作者的修辭技巧而已,因為他們推論:作者肯定是個猶太人;若是猶太人,他便肯定是個一神論者;因此,他可能只是採用了某種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敍述方式去講故事,從而表達一種新穎的神學觀點。舊約聖經曾以七個名字指稱神,以英文音譯這七個希伯來名字,就分別是 YHWH(耶和華)、El(神)、Elohim(神)、El Shaddai(全能的神)、Elyon(至高者)、Tzevaot (萬軍)和 Yah(耶和華的簡稱);有時候兩個名字可合併使用,例如:YHWH-Elohim(耶和華神)、El-Elyon (至高的神)、YHWH-Tzevaot(萬軍之耶和華)。奇怪的是,神的這些名字竟沒有一個出現在以斯帖記!
以斯帖記不單沒有提及神,作者也好像刻意不提及任何與宗教有關的事情,例如:作者記述以斯帖要求末底改呼籲猶太人為她禁食,似乎刻意不在「禁食」之後加上「祈禱」二字,以免暗示這是與「神」有關。不過,猶太遭受滅族厄運,原因顯然與「神」或猶太人的宗教信仰有關係。末底改違背王命,不肯跪拜哈曼(三2),可能是由於他認為除了神(和王?)之外,不可跪拜任何人或偶像,否則就觸犯律法中禁止跪拜偶像的誡命。又例如:哈曼說猶太人只遵守他們那些與眾不同的律例,不遵守波斯的律例(三8)。其中與眾不同的地方,顯然是與神的誡命有關,特別是與安息日和飲食的規定有關。
從機緣巧合的事件看見神?
另一方面,作者又似乎多次暗示,猶太人得救免於滅族的整個故事,其中每一個關鍵細節,都好像不是偶然發生的,背後好似有策劃者在安排,使每個重要的機會適時出現:(一)以斯帖獲選入宮,不單是因為她的美貌,更重要的原因,是王后瓦實提違背王命,不願意向眾臣民展示她的美貌,因此被廢;(二)因而使以斯帖有機會獲選中入宮;(三)末底改無意之中得悉兩個太監想下手謀害亞哈隨魯王;(四)他救駕有功,卻沒有得到王的賞賜;(五)末底改不肯跪拜哈曼,促使哈曼計劃除滅他,這事更連累整個波斯帝國內的猶太族群,他們將要跟末底改一同滅絕;(六)以斯帖知道後,答應末底改冒死晉見王,向他懇求,為族人請命,但要求猶太人要先與她一起禁食三日三夜;(七)以斯帖蒙王恩准賜見,王也願意帶哈曼赴她為王預備的宴席;(八)亞哈隨魯睡不著覺,起來讀歷史,發現末底改救王有功,但竟沒有得賞賜;(九)哈曼剛好在御花園準備見王,想請王將末底改掛在特別為他而做的木架上,把他處死;(十)王徵詢哈曼意見,看看要如何賞賜末底改;(十一)末底改騎著御馬,由哈曼牽著,巡遊全城,以示王恩;(十二)王帶哈曼第二次赴以斯帖的宴席,席間王后揭露哈曼滅族的陰謀,王憤極離席出去御花園;(十三)王從御花園回到酒席廳,見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求情,以為他在凌辱王后;(十四)哈曼被處死,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造的木架上;(十五)王准以斯帖和末底改寫諭旨給猶太人,准許他們以武力對付那些準備要傷害他們的人。以上十五個環節中有七個情節(粗體字標示的部分), 事情發生都是機緣巧合,不是刻意計劃出來,且是缺一不可,缺少這其中一個,哈曼便不會被處死,局勢便不能扭轉。
若萬事萬物皆由神主宰,「機緣巧合」自然也是出於神的手。因此,雖然以斯帖記的作者沒有直接提及神,但我們能否從其敍述就可以推論得知神無聲無息地在歷史中工作,拯救自己的百姓?可是,作者既然刻意避免在以上任何一個關鍵時刻談及神的作為,我們為甚麼反而要刻意在它們當中尋找神呢?對於機緣巧合,傳道書認為,在它們當中不單找不到神,找到的只有被死亡纏著的網羅:
凡臨到眾人的際遇都一樣:義人和惡人,好人,潔淨的人和不潔淨的人,獻祭的和不獻祭的,都一樣。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起誓的如何,怕起誓的也如何。在日光之下發生的一切事中有一件禍患,就是眾人的際遇都一樣…… (傳九2-3上)
傳道者可以肯定的,是痛苦在人世間的共通性;人並不能藉道德或宗教去避免苦難。他也否定人能藉自己的努力或天分去改變自己的命運:
我轉而回顧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強壯的未必戰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聰明的未必得財富,有學問的未必得人喜悅,全在乎各人遇上的時候和機會。人不知道自己的定期。魚被險惡的網圈住,鳥被羅網捉住,禍患的時刻忽然臨到,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傳九11-12)
傳道者提出:無論是輸贏、勝敗、得糧食、財富或其他令人快樂的事情,都與我們的努力並無必然關係。不是由於人的努力或天分,而由於機會,我們才遇上這些令人開心雀躍的事物;也是由於機會,魚或鳥才遇上網羅,陷入死亡之中。
若問傳道者「然則誰掌管機會?」,他並沒有答案,且不會認為人可以憑機會遇上神。他思索人生,得出的一個結論,就是工作和死亡是任何人都不能逃避的事;既然死了便不能工作,我們就只好在工作中尋找神以及祂的恩賜:
難道一個人有吃有喝,且在勞碌中享福,不是福氣嗎?我看這也是出於神的手。(傳二24)
總而言之,人能夠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是最好不過了,因為這是他應得的報償。他身後的事誰能領他回來看呢?(傳三22)
看哪,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應得的報償。而且,一個人蒙神賞賜財富與資產,又使他能享用,能獲取自己當有的報償,在他的勞碌中喜樂,這是神的賞賜。(傳五18-19)
我就稱讚快樂,原來人在日光之下,最大的福氣莫過於吃喝快樂;他在日光之下,神賜他一生的日子,要從勞碌中享受所得。(傳八15)
在你一生虛空的日子,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日子,當與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一生中在日光之下勞碌所得的報償。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因為在你所必須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九9-10)
傳道者懷著「有今生、無來世」的人生觀,不斷重複「活在當下、努力工作、享受成果」的主題,卻不去探究今生不能經驗的永恆。永恆與現世重疊、「今生決定來世」這個視角或向度,要到耶穌的教導以後,才全面展開。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傳道書和以斯帖記都不會認為我們可以從機緣巧合的事情,看到神的作為。
從人物的表現,尋找神的標記?
若神並不存在於偶然中,那就只會存在於必然裏。每個人一生不能避免必須做的事便是工作,而工作總會帶來可享受的成果;這是神賜給人類的普遍恩典,正如神使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太五45)。因此,若排除以斯帖記那些巧合的環節,不在其中尋找神,那就要在其他由故事人物刻意經營的事情中,看看是否有明確的指標,指向神存在的地方。其中最有可能的,是末底改對信念的堅持、以斯帖願意冒險救同胞的勇氣和承擔,以及猶太人為以斯帖禁食三日三夜的決心。要注意的是,無論是信念、勇氣或決心,都是故事沒有明確提及,卻是我們必須假設存在的,否則猶太人就不會遭難,也不會得救。
看來我們不應從以斯帖記已說的事去尋找神,因為神不在那裏,否則作者早已告訴我們;那麼,我們只能從作者沒有說的事去感悟。難道神就在末底改的信念、以斯帖的承擔和猶太人三日三夜禁食的決心裏嗎?這個問題,是按我們對以斯帖記的分析,經過「除錯」(error elimination)的思考過程所得出的結果,但這仍是個問題,並不是答案。
耶穌比喻的啟迪
因此, 我們要繼續問:聖經甚麽地方論及神,卻沒有提及「神」呢?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似乎就是這樣的一段經文。在耶穌「綿羊與山羊」這個比喻裏,王向那些要承受天國的義人,稱讚他們如何在祂有需要時伸出援手。他們卻很愕然,因為他們在世上從未遇見主,何時在祂有需要時善待祂呢?(太二十五37-40)當王斥責在左邊那些被詛咒的人,他們也如義人一樣感到愕然,因為他們在世上也從未遇見主,何時在祂有需要時視而不見呢?(太二十五44-46)。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 中的「綿羊」和「山羊」都從未見過神,這是他們共同的經驗。他們相異之處,在於有沒有對有不同需要的人伸出援手;主乃按此判斷他們有沒有善待過祂自己,並且按此決定他們是承受天國,抑或下到地獄。因此,我們可以推論,主耶穌這個比喻的意思是:神是個靈而不是物,因此不能看見,卻無處不在;祂最希望的是獲我們接進心內,而我們遵守祂的命令時,祂便住在我們裏面:
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約壹四16下)
審判的主沒有說,那些「餓了、渴了、流浪在外、赤身露體、病了或在監獄裏」的人就是祂自己;祂只說,向他們表達愛,就等於向主自己表達。若用我們今天的講法來表達約翰的意思,那就是:神的存在,並非如我們存在於物理世界的時空中那樣子,祂不受時空限制;神存在於我們中間,天國也存在於我們中間。
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神的國來到,不是眼睛看得見的。人也不能說:『看哪,在這裏!』或說:『在那裏!』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心裏」或譯「中間」]。」(路十七20-21)
路加福音這個「在你們心裏 / 在你們中間」值得斟酌,其意思應該是指天國並非主觀地存在於信徒個人心裏,而是客觀地存在於人與人的關係之中,就如當義人向弟兄伸出援手,神(祂就是愛)就在他們中間,義人所做的就是做在主身上。按此推論,若以斯帖記是一個謎,是要我們苦思神存在的問題,那麼新約聖經告訴了我們,神就存在於書中所有出於愛的行動中:末底改對養女的栽培、對王的忠誠、對信念的堅持、對民族存亡的焦急,以斯帖為救同胞而敢於冒險的勇氣,以及猶太人禁食支持以斯帖的同心協力。使徒約翰說「神就是愛」,這應該就是以斯帖記的謎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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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改寫自筆者於本院早會(2021年10月7日)之講道而成。經文均採用和合本修訂版,其中的粗體皆為筆者所加的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