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愛妥拉

喜愛妥拉

從倫理學到倫理學

  今年9月12至16日,我在南京金陵協和神學院教授神學博士班,在基督教倫理學的研討會上,我帶領學生研讀各種倫理學的主要著述,包括哲學倫理、李曼(Paul Lehmann)和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等人的脈絡倫理,以及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的品格倫理等等。學生非常優秀,又十分勤力,叫我喜上眉梢,十分愜意。他們每天要上課八小時,卻毫無怨言,還孜孜不倦地用心備課,閱讀文本,交流討論。

  坐在金陵協和神學院的課室內,不期然勾起許多回憶,想到神奇妙的引領。1999年,我當時在美國一所大學任教。那年5月,我應香港一些神學院和基督教機構的邀請,回香港演講。我其中一個演講論題是「潘霍華的責任倫理」。其後,我接受了該研究機構的邀請,專注從事國內大學的學術交流和教研工作。這期間,我認識了一些大學教授,轉眼間已二十四年,如今又與他們在金陵相見,一同見證彼此的成長,情意盎然。

  2000年,我輾轉返回母校香港浸信會神學院任教,主要教授我的本科專業系統神學。可是,由於神學院有迫切的需要,我就臨時頂替負責基督教倫理學的教學工作。雖然我唸博士課程時,曾修讀基督教倫理學,也通過了倫理學的綜合考核(comprehensive examination),但倫理學始終不是我的專業,故當時教得戰戰兢兢。不過,我因此接觸了有關品格倫理的著述,獲益良多。2001年,萬料不到,我竟獲委任為教務長,突然擔起教務工作,這是我從沒有想過的。過往我只是一名牧師和學者,沒有太多管理經驗,要處理行政工作,可謂捉襟見肘;但倫理學的睿見,卻成為我領導工作和處理行政事宜的重要資源。

  很奇妙,經過了二十三年的歲月,今年9月14日早上於金陵的課室內,我又跟學生一同閱讀潘霍華、侯活士等人的著述,進一步深化我以前對責任倫理的研究。那刻腦海浮現二十多年前的圖畫,心裏湧起無限感激之情。感謝神這一路上的帶領!

具神學智慧的實踐神學

  除了感謝神奇妙的恩典,我也感謝「浸神」兩位副院長!他們願意付出,與我分工,承擔神學院內部的領導工作,讓我可更專心地向外連繫及籌款,也可更多思想神學教育的方向,並在本院、教會及國內的神學院和大學多作教研工作,建立適切教會的實踐神學。

  其實,這些部署也跟新教研大樓的落成,相互關連。我憧憬將來新大樓舉行各類型大大小小的學術會議。我們在那裏禱告、討論、思考、辯論、交流,領受更多從神而來的智慧,打造具有神學智慧的實踐神學。

義人如溪旁樹木?

  這段日子,詩篇第一篇常常出現在我腦海。我也在不同的教會、神學院宣講詩篇第一篇的信息。其中一章3節尤為刻骨銘心:「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詩人在詩篇第一篇描繪樹的生命,談及義人如同栽在溪水旁的樹木,獲取成長所需的養分,葉子絕不枯萎,並且碩果纍纍。無論他做甚麼,盡都順利。

  或許,有些人質疑詩人的說法。因為現實的情況是:衝突頻生,戰爭頻仍,四周充斥虛言妄語和假見證,還有面臨解體的信仰群體。社會上,我們看到正直的人步履蹣跚、被擊倒,被人的舌頭非人化、妖魔化。忠誠的人看似一棵搖搖欲墜、快要倒塌的樹,並不堅固。那些無視神教導的人,卻興旺發達。如此看來,詩篇第一篇談論的「義人昌盛、惡人滅亡」的世界,好像並不是這個世界。

有福的義人:喜愛妥拉

  可是,當我們細心默想詩篇第一篇,就會發現經文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將人區分為公義或不公義的,好分配獎賞或施予懲罰,而是教我們如何生活。詩篇指出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重要性:「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一2)「律法」(Torah,音譯「妥拉」)可以泛指整本聖經,或聖經的解釋和教導。聖經的教導是關於神的旨意,教人如何與造物主和受造物保持和好 / 正確的關係。義人日夜「思想」(hagad)神的律法,低聲喃喃地反復細讀,沉思反省,為要尋求、洞察、理解神對我們生活的指導。最終神的律法銘刻在義人心上,這樣的人是「有福」的。

  「有福」(ashrei)是指一種喜樂的屬靈狀況,那是生活中更深層次的喜樂,是一種將自己生命扎根於神的生命,因而在靈性上生發的愉悅和滿足。這不是偶發的狀態,而是源於人與神的屬靈關係。這不受事情的成敗得失所左右,也不取決於外在的事物。因為這不是指人因外在環境順利而愉悅地生活,不是指享受外在的成功,也不是指生活上的感官享受。

有福的義人:不與罪人同夥

  從反面來說,義人「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惡人」、「罪人」、「褻慢人」基本上是同義詞,但最後一個詞「褻慢人」專指那些人不僅拒絕神的律法,還戲弄那些遵守神律法的人。

  「惡人」(reshaim)是指那些在法庭上被判「有罪」的人,他們沒有達到律法的標準,故被宣判為「有罪」。「罪人」(hattaim)這詞強調有犯罪傾向之人的錯誤。這些人不僅作出一些邪惡的行為,而且過著受罪惡支配的生活。「褻慢人」(lesim)描述那些人嘲弄和蔑視正確生活的人。他們貶低那些追求正義的人,拒絕別人的指導和糾正(箴九7、8,十三1,十五12)。他們蔑視他人,激起憤怒和衝突,並且結黨嘲諷那些走在正義路上的義人(箴二十二10,二十九8)。他們嘲笑那些堅守神教訓的人,以戲弄為樂(箴一22)。這些人將混亂、不公正、貪婪、誹謗帶入信仰的群體。

義人與惡人的道路

  相比之下,有福的義人不與罪人同行,不與惡人同站,不與褻慢人同坐。他們既保持禮貌和真誠,又持守合乎義的關係原則去愛神、愛人。他們像樹扎根於神的律法,在人生的風雨中屹立不倒,茁壯成長。

  詩篇承諾:風要吹走邪惡。邪惡要像空穀殼一樣被神的風吹走。惡人就像糠秕,要被風吹散。「被風吹散」意味著要受審判。是的,那些沉浸在律法(妥拉)的人,最終能免於惡的毒害。喜愛學習妥拉的人,不僅他們的心被妥拉佔據,整個人也被妥拉滋養和塑造,以致他們的腳能夠堅定地行走人生的道路。

扎根於妥拉:一生的選擇

  這段日子,樹的生命這幅圖像深深印記心中。我深願自己和跟隨神的人都是有神的故事的樹,牢牢扎根於神的妥拉。這意味著我們要依靠聖靈,有意識地選擇──選擇扎根於妥拉。這需要我們一次又一次刻意地選擇。不只是一次選擇,也不只是一次轉化,而是一百萬次的選擇和轉化。正如魯益師(C. S. Lewis)說:

你每次選擇,就將你的核心部分,即你作選擇的部分,變得與以前略有不同。從整個人生來看,隨著你無數的選擇,你一輩子都在逐漸轉變這個核心,或成為如天堂般的受造物,或成為如地獄般的受造物:要麼成為一個與神、與其他受造物、與自己和好和睦的受造物,要麼成為另一種受造物,陷入戰爭和仇恨的狀態,敵對神,敵對其他受造物,敵對自己。成為前者就如天堂般美好,是喜樂、平安、知識、力量。成為後者就意味著瘋狂、恐懼、愚昧、憤怒、無能、永遠孤獨。我們各人每時每刻都朝著其中一種狀態前進。

  簡單來說,生命扎根於妥拉是一生的選擇,也是品格建立的旅程。妥拉塑造人的生命,使人孕育出各樣美好的品格。品格是生命持續的釐定方向(orientation),是人在聖靈中不斷選擇扎根於聖言而形成的。聖靈是風,不僅可吹走邪惡,也住在我們裏面,叫我們結出生命的果子。聖靈的果實是這世界上美好的東西。聖靈淨化、更新、寬恕我們,使我們的信心更加堅強、更加成熟,結出生命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願神的靈在我們裏面,使我們結出豐富的果子。我們每個人都是一棵樹,栽在溪旁,活在靈風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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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者的翻譯,參C. S. Lewis, Mere Christianity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96), 87。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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